一、轿车载人造成事故的认定
1、私家车载人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乘车人受伤的驾驶员要按交通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本车驾驶员对事故的发生具有责任的,要按责任比例赔偿本车乘客的损失,其他损失由对方车辆或者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 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 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 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白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白六十五条
二、盗开他人机动车致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盗开他人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由盗窃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
三、盗开他人机动车并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1、盗开他人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又盗窃人承担赔偿。机动车所有人是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的。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
四、轿车载人造成事故的认定
即使对搭乘人员不收取费用,依据《合同法》302条款第二款规定“前款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其中“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即属于好意同乘,从此意义上推定,运输合同同样适用于好意同乘,驾驶人员应当依据运输合同的规定对搭乘人员承担赔偿责任,但此说的最大弊病在于其合同要件于《合同法》第288条运输合同的概念不符,承运人并不存在对任何乘客收取票款的行为,无成就客运关系之相关行为,不可认定为运输合同。 亦有学说认为好意同乘双方虽然不符合运输合同之要件,但鉴于运输事实发生,亦可《合同法》第124条之规定,类推适用运输合同之规定,按照302条款确定赔偿责任。虽然好意同乘者双方不存在合同关系,但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因轿车载人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的情况下,应当立即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进行合法的事故责任认定,再责任认定的情况进行事故赔偿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涉及到轿车非法营运导致人员受伤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不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288条
[1]《合同法》 第124条
[2]《合同法》 第106条
[1]《民法通则》 第123条
五、无车主的交通事故认定如何进行责任认定
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要具体安全事故发生过程当中,没有履行自己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任主体来进行主要承担。应该受到责任追究的事故中,责任主体主要有四种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有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六、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劳动合同法关于工作期间出了交通事故,如果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待遇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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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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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法规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制定的法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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