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对离婚后孩子户口在男方家,出生证明男方家不给,该如何解决?
【法律意见】459号)
居民户口簿是公民依法履行常住户口登记义务的凭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法(民)发[]5号)精神,为保障公民依法使用居民户口簿的权利,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三、申请条件
《出生医学证明》已经签发过,但家长因丢失或摧毁等情况,需要补办的。
四、提供材料
1、由申领补证人提交原签发机构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存根、住院病历、分娩记录、首次签发登记表复印件;
2、原签发机构对所提供的住院病例、分娩记录和《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真实性出具的证明信;
3、补证机构(县卫生行政部门)向申领补证人出具《关于委托核实出生入户情况的函》;由申领补证人携带《关于委托核实出生入户情况的函》到父母双方户籍地户口登记机关调查并带回《出生入户情况回复函》;
4、《出生医学证明》遗失的提交登报声明作废的报刊原件、涂改损毁的提交被损毁证原件);
5、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或父子女亲子鉴定证明)、父母户口登记簿原件及复印件(原证仅显示母亲信息的,只提供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登记簿)。由申领补证人首先到《出生医学证明》原签发机构申请查找原住院信息和签发记录。
五、办理流程
1、由申领补证人首先到《出生医学证明》原签发机构申请查找原住院信息和签发记录;
2、到县卫生局申请补发,提交全部相关资料,经审核合格后予以补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包头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和居民身份证管理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二、"解决黑户夫妻生孩子上不了户口的难题如何办理上户口手续"
1、必须要让已婚男人离婚,然后你俩领证结婚,不然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是办理不出来的。办理不出来出生医学证明你就给小孩上不了户口。办理出生证明的时候发证人员是要查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和结婚证的(结婚证必须要两个都带上的,我当时就带了一个结婚证,后来又去了一次)。核对无误后才会出具小孩的出生证明。
2、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般有以下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一般情况下医院多填写某某之子,之女字样)。出生3个月内,到生产的医院换取正式出生证明,正式的出生证明需要明确孩子的正式名字,并且一经打印就很难更改了。从2014年1月1日起,中国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
3、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联合发出通知,规范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通知要求,对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审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无法核定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不能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对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户口办理需要的材料
4、新生婴儿入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近亲属投靠出具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证明和与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
三、"孩子户口在男方,户口男方不给该如何办?"
对于孩子户口在男方,户口男方不给该如何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户口不迁出,满足条件的,可以诉讼。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义务,可以要求相关单位协助迁出户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一百一十四条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人民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扩展资料地方性法规也有类似规定。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三)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不存在、本人离开单位或者本人带有家庭成员的;
(四)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1]《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第三十五条
四、"小孩上在女方,男方不出示户口本,身份证能不能上"
一、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其他相关材料。
二、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三、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五、户口与婚姻的关系
1、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婚姻关系,在1994年2月1日之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应当去补办结婚证,未补办的,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1]《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条
六、家庭户口如何处理生二胎,男方户口可否变更
第六十八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能够申请投靠迁移(一)爸妈投靠其成年娃儿的,不受年纪限制;(二)未婚娃儿、离婚娃儿投靠爸妈的;(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限制。第六十九条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手续(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三)家庭人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娃儿投靠爸妈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婚娃儿投靠爸妈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裁判书。(五)乡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认可接收证明。因此,可提交以上手续,申请解决娃儿投靠父亲迁移户口。七、"如何从女方身份证办理出生证明,在男方办理孩子的户口"
算二胎。《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再婚夫妻婚前仅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再婚夫妻婚前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三)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再婚夫妻按照本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共同生育的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准生证办理程序1、办理准生证需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夫妻双方2寸照片两张。
2、带好女方在当地妇幼保健院办理的保健手册。
3、去县计生局进行免费的B超和血常规检查。
4、带好以上材料去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办去办理。
5、当地计生办上报县区计生局,审批完毕即可颁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七条
九、男方在未婚生育一个孩子后,是否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准生证?
准生证办理参考流程如下1、夫妻在孕期内到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办理妊娠登记,由专干向其宣传《计生条例》有关规定并发给生育证发放登记表。
2、夫妻按要求在登记表上填写基本情况,并由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后,向办证方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专干(以下简称村级专干)提交所需材料。
3、村级专干或本人在10个工作日内携带前项所列材料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生育证。
4、发证机关应在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核定村级专干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并签发生育证。对难以确定真实性的材料,应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收到申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签发生育证。未签发生育证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5、村级专干应在发证机关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将生育证及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未签发生育证的理由告知文书送交夫妻本人。
十、离婚后孩子户口在男方名下怎么办?
离婚之后男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孩子抚养费,女方当事人可以到男方经常居住地区男方维权,同时可以申请先予执行,不需要等到庭审结束。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孩子户口在男方家出生证明男方家不给怎么办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协议离婚去登记部门可以吗,法律规定是什么 可以的,一般协议离婚是可以直接到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手续,在确定协议离婚时就需要提交身份证明材料,以及还有离婚协议,只要协商好之后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但走协议离婚是受冷静期限制的。二、一方已经有配偶的,结婚登记机关还能办理结婚
一、男方有遗传的家暴,我想离婚,男方不离怎么办 1、遭遇家暴可以立即向公安机关或社区、委员会举报再向法院提起人身保护令请求。2、针对家暴的行为没有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还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财产的分割应当照顾无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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