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房屋拆迁 > 房屋征收过程中能否强制拆迁规定是什么

房屋征收过程中能否强制拆迁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09-06 16:52:22 5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房屋征收过程中能否强制拆迁规定是什么
房屋征收过程中能否强制拆迁规定是什么

一、"房屋征收过程中能否强制拆迁?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
房屋征收过程,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

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

3~15分钟获得解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二、房屋征收过程中是否可以强制拆迁?

房屋征收过程,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三、土地征收房屋强拆程序的规定

1、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动员其自行搬迁,在指定期限内未自动搬迁,开始强制搬迁;

2、强制拆迁时,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都到现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相关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3、把物品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或存放在仓库中,通知当事人领取物品;

4、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四、"未签署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征收方能否直接强拆房屋?"

不能直接强拆房屋。
国家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被征收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通过法律明确规定了“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的基本原则。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五、房屋征收强拆的法律程序

(一)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1、履行义务的期限;

2、履行义务的方式;

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第三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3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
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和第三十八条“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
(二)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和“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三)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
(四)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和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五条
[2]《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六条
[3]《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七条
[4]《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八条
[1]《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2]《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八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1]《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
[2]《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三条

六、"如何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征收范围后如何制定方案"

1、征收方案确定以后,房屋征收部门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报区政府。区政府应将拟定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公房承租人、被征收人的意见和建议。旧城区改建项目,区政府还应组织召开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会,被征收居民代表也可以在听证会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关于征求意见的情况,以及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区政府应及时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补偿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正式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一并公布。

七、拆迁令和征收令的区别征收令可以强制拆除房屋,但拆迁令并不强制拆除。

首先是主体分别拆迁的实施主体通常是开发商,土地储备中心等非政府组织;而征收的主体必须是政府,而且必须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像乡政府、镇政府不具有发布征收决定的资格,而行政级别为省级的直辖市北京也不具有发布征收决定的资格。rn  其次目的分别拆迁的目的会有很多种,比如说绿化隔离、危改事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等,各种各样的名目都能够进行拆迁;而征收的目的是有明确限定的,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如修地铁;如果不是为了公共利益,那么国家就无权进行征收土地

八、"拆迁令和征收令有何差异?征收部门是否有强制废除房屋的权力?"

您好《土地管理法》限定,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流程将肯定范围乡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权,并依法对被征收土地的原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予以赔偿的活动。土地征收的具体实施部门是各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房屋拆迁条例》限定,城市房屋拆迁是指为了实施城市规划、旧城区改造,运用国家强制力,组织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对原房屋权利人(包括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出租人、承租人、转租人等)予以赔偿、安置的活动。

九、"以拆迁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什么?"

拆迁一般是以货币补偿金额或者产权调换,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规定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十、政府征收房屋,村民要求产权调换遭阻挠,被拆迁小组打得重伤。

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十一、"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违反规定增加补偿费用行为应禁止"

房子拆迁不可以改户主名,列入拆迁范围的户口冻结。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六条

十二、地方政府拆迁法对房屋征收的相关规定

你好,房屋拆迁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长沙集资房强征该怎样赔偿
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的房屋拆迁补偿
拆迁协议有纠纷能办房产证吗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城市拆迁补偿标准的比较以及补偿金
拆迁户自建房公积金贷款如何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征收过程中能否强制拆迁规定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长沙集资房强征该怎样赔偿

    2025-09-156 人看过

    一、长沙集资房强征该怎样赔偿 房屋拆迁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

  • 拆迁协议有纠纷能办房产证吗

    2025-09-153 人看过

    一、问一下拆迁协议有纠纷能办房产证吗 拆迁协议有纠纷的情形下,一般不能办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第二十二条规定,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城市拆迁补偿标准的比较以及补偿金

    2025-09-1516 人看过

    一、城市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相关规定,农村拆迁房屋补偿标准如下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

  • 拆迁户自建房公积金贷款如何

    2025-09-1318 人看过

    一、自建房要面临拆迁,拆迁户自建房公积金贷款如何 农村自建房可以用公积金进行贷款,但是一定要确定农村建房的宅基地是在本人或是配偶名下的,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贷款当月之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6个月规定期限;2.自有资金支付购(建

  • 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的房屋拆迁补偿

    2025-09-134 人看过

    一、我想请教一下房产证没有办下来的房子拆迁怎么补偿 1、房产证在别人的名下,没有过户给你。这种情况补偿款是支付给给房屋所有权所记载的产权人的,当然,你可以向卖房者要求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2、该房屋没有取得相应的规划、报建手续,无法办理房产证。对违法建筑

  • 一、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应该包括有哪些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

  • 一、荆州市公房屋拆迁补偿多少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

  • 一、汉台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

  • 一、营房村这一块什么时候拆迁 1、有七个方面可以帮助楼主判断这个地区是否拆迁一首先要注意如果需要征收房屋,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要求。如果有其他利益性的目的和不利因素掺假是违法的,但这个方面的整体判断具有一定的难度。2、二征收公告发

  • 一、房屋拆迁协议书上的被征收人是否能写未成年人 与未成年人签的合同是否有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的未成年有权依照合同自由原则订立合同,和他人签订合同并不违法,只要合同没有其他效力瑕疵的,合

  • 一、了解一下搬迁户老房子不拆行吗 看具体情况。最《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规定,有以下重要的限制第三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不符合规划或者未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的,不得审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引用法规[1《农村

  • 一、履行拆迁补偿安置诉讼时效为多久,法律怎样规定 履行拆迁补偿安置诉讼时效为6个月。当事人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诉讼请求,履行拆迁补偿安置诉讼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受理。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 一、拆迁补偿标准,拆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相关规定,农村拆迁房屋补偿标准如下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

  • 一、拆迁补偿标准,拆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相关规定,农村拆迁房屋补偿标准如下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

  • 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

  • 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

  • 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

  • 一、2023厂房拆迁补偿标准项目是什么? 最新厂房拆迁补偿标准项目是土地补偿、随着物补偿、设施拆除赔偿、搬迁赔偿、停产企业损失赔偿等,对于企业拆迁的情况,属于商业拆迁,应当对停业期间,企业所受到的损失进行合法的赔偿。二、建设公路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怎么样的? 2018年最新公

  • 一、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流程是什么 征收集体土地流程可以简单概述为以下步骤1发布拟征地公告。2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4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5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市、县政府在收到征地批准书后,将批准书有关,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乡(镇)、

  • 一、代管房产早已拆迁现在能得到补偿吗 可用获得补偿的,可用房产证挂失补办的。房产证丢失补办流程房产证丢失的,首先应按以下程序到房管局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和补办,具体流程如下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