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级法院可向上级法院移送管辖吗?
下级法院可以向上级法院移送管辖,我国法律规定,移送管辖可以在上下级司法机关之间进行,移送管理的目的一般在于对法院的管辖权进行认定,对不具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将诉讼案件的相关情况移送到具备移送管辖的法院进行处理。
二、法院审查无管辖权移送应诉管辖吗?
?会移送至应诉管辖的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一条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三、法院能否自行移送管辖呢
法院可以自行移送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
四、法院移送管辖后能否再移送管辖
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送案件裁定,对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即受移送案件的法院必须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自行移送。如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该院依法确无管辖权时,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样规定,既可以避免法院之间相互推诿或者争夺管辖权,又可以防止拖延诉讼,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五、原告能不能申请移送其他法院管辖?
原告能够申请移送其他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36条
六、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它没有把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问人民法院是否违法?
民事诉讼的流程如下(资料) 一审 起诉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不符合立案条件 裁定不予受理 裁定驳回起诉 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 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可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当事人履行调解书或申请执行 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同意判决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 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 二审审理 维持原判 改判 发挥重审 宣判后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二审 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上诉的判决 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维持原判 改判 发回重审 宣判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 申请再审 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七、法院在开完庭发现没有管辖权移送管辖是否可行
法院在开完庭发现没有管辖权移送管辖是可行的。《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3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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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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