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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被伪造的股东会决议一定是否没有效力

来源:法否网 2025-01-02 04:46:35 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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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被伪造的股东会决议一定是否没有效力
签名被伪造的股东会决议一定是否没有效力

一、股东会决议是否能被伪造?

签名被伪造的股东会决议不是必然无效。如果决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则决议无效;如果决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仅签名是伪造的,则决议有效。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

二、签名被伪造的股东会决议一定是否没有效力

1、签名被伪造的股东会决议不一定没有效力,但是效力会有瑕疵。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三、修改后的签名被伪造的股东会决议必然无效吗

签名被伪造的股东会决议不是必然无效。如果决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则决议无效;如果决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仅签名是伪造的,则决议有效。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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