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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割法院能强制拍卖吗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12-14 12:45:46 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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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割法院能强制拍卖吗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房产分割法院能强制拍卖吗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一、房产分割法院能强制拍卖吗?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专业分析
对于房产分割时能否让法院强制拍卖,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第一,没有经过法院的调解或者判决程序,当事人自己协商一致达成房产分割协议的,因此类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所以即使最后有一方不履行房产分割协议中确定的义务,也不能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拍卖房产,而是需要先依据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取得判决等生效法律文书后,如对方依旧不执行,才能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拍卖房产;
第二,一方就房产分割起诉至法院,经过法院的调解或者判决后,取得生效法律文书的,如果义务履行方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时间内,没有依法履行确定的义务,比如逾期不支付补偿款的,则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拍卖涉案房产。

二、房产分割能否被强制拍卖,有哪些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
对于房产分割时能否让法院强制拍卖,有两种不同的情况第一,没有经过法院的调解或者判决程序,当事人自己协商一致达成房产分割协议的,因此类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所以即使最后有一方不履行房产分割协议中确定的义务,也不能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拍卖房产,而是需要先依据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取得判决等生效法律文书后,如对方依旧不执行,才能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拍卖房产;第二,一方就房产分割起诉至法院,经过法院的调解或者判决后,取得生效法律文书的,如果义务履行方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时间内,没有依法履行确定的义务,比如逾期不支付补偿款的,则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拍卖涉案房产。

三、"法院强制拍卖房产的法律依据"。

专业分析
关于就一套房产法院会强制拍卖吗的回答为唯一一套房产,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拍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五、"法院强制执行房屋能否被强制执行?"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看此房子是否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如果是,不可以强制执行拍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7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6条
[1]《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7条

六、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房,拍卖钱是否由当事人承担?

法院在执行经过中,通过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实现债权的合法权益。强制拍卖经过大致可分为以下阶段

1、评估价格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流程。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格的资产评估组织对其进行价格评估。对评估,法院应当及时向执行两方当事人送达评估报告。当事人对评估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请求复议,法院再要求评估组织进行复议。

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两方当事人商量,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路人。两方当事人对以物抵债不能达到一致的,法院应作出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决定。如果被执行人要求自己自行变卖财产的,法院依照《执行条例》第48条的限定,能够准许,但应当监督其按照合法价格在指定的时限内进行,并有效控制变卖的价款。在事实上工作中,很少有被执行人要求自己变卖财产的情况,《执行条例》只拟定能够准许,但不是应当。法院应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被执行人的信誉程度,依职权做出决定。如准许,被执行人自行变卖,应给其10日以内的时间,同时,法院在得款后,才能将查封财产予以解除查封,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3、确定和委托拍卖组织对拍卖组织的选定,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限定》(以下简称若干限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统一由法院技术处委托的限定解决。拍卖上市公司的股份,应严格按照《若干限定》的限定解决。法院不应依职权选定拍卖组织。法院拍卖其它财产,首先应采取当事人主义。两方不能达到一致的,法院再依职权选定拍卖组织。拍卖组织确定后,法院与拍卖组织进行商量,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委托拍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应当载明拍卖的标的、拍卖佣金、拍卖价款的支付等必备条款。

4、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拍卖组织接受法院委托后,将严格按照法律的限定和合同的商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对拍卖方案、拍卖公告等重大事项,拍卖组织应征求法院的意见,得到法院的认可和积极配合。

5、确定拍卖保留价在拍卖会召开之前,法院应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告知拍卖组织。拍卖保留价应等于或低于评估价,不能超出评估价。拍卖保留价是拍卖成交的最低价限,拍卖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不得成交。如第一次拍卖无人竞买,法院市场情况,确定再次拍卖的保留价。

6、举行拍卖会举行拍卖会时,法院通常应派员到场监拍,并将拍卖情况记入笔录;拍卖组织亦可邀请公证员到场进行公证。拍卖成交的,由拍卖组织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即时钱物两清,或按合同的商定分期付款。竞买人分期付款的,应得到法院的认可。

7、确认拍卖结案对拍卖,法院应依法进行审查,审查发现拍卖组织,与竞买人之间或者竞买人相互之间恶意串通,并给他人导致损害的情形,将依法裁定拍卖无效;若审查未发现上述情形,则应确认拍卖。拍卖确认后,法院应配合拍卖组织将拍卖标的托付买受人。拍卖的标的是动产的,由拍卖组织直接托付给买受人,是不动产或特定动产的,法院拍卖房强制执行由法院负责将拍卖标的占有人清除,并解决变换登记手续。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执行条例》 第48条

七、购买银行房屋的买受人需要承担拍卖费吗?

你如果违约造成银行最终申请拍卖你抵押的房屋,那么拍卖费以及评估费用应当由你承担,你和银行之间的贷款合同应当有约定,同时拍卖费也是银行实现债权的必要开支。

八、唯一住房,法院能强制拍卖吗?

唯一住房,可以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可以查封,并可以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因此,已经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即便是被执行人只有一处住房,仍然可以强制执行。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条的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其本人及所复议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抚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据此,即便是没有设定抵押权的房屋,若被执行人存在上述几种情况,依然可以强制执行其唯一住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第一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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