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不允许协议离婚的情形"
有以下情形的,不能协议离婚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
2、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
3、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在不能协议离婚时,可通过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首先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就会进入审判阶段,如果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所以在起诉时要注意提供能够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三、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形和规定
以下情形不可以协议离婚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无效的情形;
2、夫妻双方未在中国境内办理结婚登记的;
3、夫妻双方或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夫妻双方不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离婚协议的。
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请求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引用法规
[1]《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
四、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的无效条款
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首先,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经登记或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能解除。其次,当事人关于离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随着时间、环境、对方言行、自我认识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不同意离婚,是很正常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曾经出现过重大裂痕。
五、男方出轨被女方发现后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同意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的是什么?
《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引用法规
[1]《婚姻法》 第31条
[1]《婚姻登记条例》 第11条
[1]《婚姻登记条例》 第11条
六、"家庭离婚协议中缺乏债务和财产区分,如何确定其有效性?"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两方所签订的、关于财产分配、娃儿看护与探视、另一半赡养费以及娃儿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必须为书面形式(很多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要求按照其限定的格式书写),然后由夫妻两方当事人签字。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限定男女两方自愿离婚的,允予离婚。关于私下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应吗,那两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两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娃儿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置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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