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解决车被追尾对方全责无保险的紧急情况?"
【问题解析】
当事人可以写好起诉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注意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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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二、交通事故己方全责对方无责任,保险公司能否全赔?
1、交通事故您全责对方无责任,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您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三、交通事故对方没有保险,能要求全责吗?
您好,针对您的交通事故对方没有保险我可以要求全责吗问题解答如下, 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误工费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需要有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得到认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发生在广东-佛山吗?有没有报警?你所陈述的责任划分情况是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所写的吗?是什么户口?具体是什么车辆发生的事故,能不能具体描述一下事故发生的情形?主张误工费,那有固定收入吗?有没有收入证明?交通住宿的费用有没有相关的凭证或发票?这些凭证在时间、地点上能都相互印证?是多少人的费用?
四、交警队处理事故全责没有出险会涨价吗?
保费是否会上涨上一年的出险次数,如果是出险一次,保费不会上浮。如果车主上一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保费可下浮10%;连续二年还未发生的,下浮20%;连续三年及以上年度仍未发生的,最高下浮30%;反之,上一年度发生二次及以上有责任交通事故的,则上浮10%;发生有责任死亡事故的,最高上浮30%。首次购买交强险没有优惠,如第一年无事故,第二年可以优惠10%,第二年无事故,第三年可以优惠20%,第三年无事故,第四年可以优惠30%。最高优惠就是30%。《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五、车全险出事故如何处理?
车有全险出了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通知被保险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引用法规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七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九条
六、"如何处理无保险车辆的事故?"
【问题解析】
没有保险的车出了事故的,则由事故当事人按照责任划分比例承担事故的赔偿责任。
而且对于没有缴纳交强险上路的车辆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而且会被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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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七、"车辆碰撞后,如事故责任认定为对方全责,如何处理?"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你报交警处理,让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书上的责任划分并不是法定认可的文件,可以请交警从中调解,如果对方仍旧不赔付,那么你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追讨赔偿。具体情况可以电话联系我详谈。
八、"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碰撞后如何处理?"
您说的这种情况,行驶人员应承受全部的赔偿职责,如果车辆所有人有犯错的,车辆所有人也应承受相应的职责,至于到底承受多少职责,则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九、"如何处理车子出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保险公司不去修理?"
当事人也可暂时不予处理。对于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发生车辆损坏,且有保险的,应该先由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进行定损,在交警认定责任后,再凭车辆修理费发票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而如果是由当事人负全责,对方的受损车辆迟迟不进行修理的,这对当事人不会产生任何的不利影响,当事人也不必急着要处理,如果对方想要当事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到时自然会向当事人或保险公司主张权利,当事人只需保险公司的定损金额进行赔偿即可;如果因对方不积极修理而造成对方的损失扩大的,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当事人也有权予以拒赔。
十、"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的车修理费是否可以对方保险?"
交通事故我方全责,我方车有保险,对方修车的费用计算方法由保险公司定损后,对方修车,修车费用自己垫付,带齐对方的行驶证复印件,保险公司的定损单,修车发票,保险公司报销,即保险公司赔偿即可。(当然修车费用要在赔付额度以内,如果五十万的第三方险撞了豪车是不够赔的)扩展资料机动车辆保险即汽车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一般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商业险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全车盗抢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责任险和乘客责任险)、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划痕险、自燃损失险、涉水行驶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车辆停驶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是车身损失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车辆损失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等,是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每个险别不计免赔是可以投保的。
十一、保全交通事故车辆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财产保全 第一,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保全措施必须受害人的申请,而不能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同时,可以结合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肇事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来确定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必要的担保,如果肇事车辆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话,则无需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也有责任的话,则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第二,肇事车辆毕竟是肇事方的生产经营或生活工具,如果对肇事车辆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会影响肇事方的生产经营或生活时,或者肇事方要求取回肇事车辆的,可责令肇事方提供担保,肇事方提供有效担保后,方可对肇事车辆予以放行。 第三,受害人向提讼以后,应及时与交警部门联系,了解肇事车辆的情况和去向,以及财产保全的情况。对肇事车辆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要及时办理肇事车辆的移交手续。 第四,对采取保全措施的肇事车辆要妥善保管,有关收费要合理。目前,交警部门扣留的肇事车辆或违章车辆都停放在社会开办的停车场内,停车费较高。建议对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肇事车辆在其拍卖所得款中,优先支付赔偿款,以最大限度保障事故受害人得到赔偿。
十二、"发生事故,对方全责,可能原因包括对方保险不全或什么原因怎么办?"
你好,对方全责,你可以就你的实际损失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建议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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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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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规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制定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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