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造货币罪和定罪标准
关于变造货币罪定罪标准这件事,变造货币罪[1],是指对真币采用挖补、剪贴、揭层、拼凑、涂改等方法进行加工处理,改变货币的真实形状、图案、面值或张数,改变票面面额或者增加票张数量,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17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173条
二、变造货币罪的认定、定义和适用。
你好,变造货币罪,是指对真币采用挖补、剪贴、揭层、拼凑、涂改等方法进行加工处理,改变货币的真实形状、图案、面值或张数,增大票面面额或者增加票张数量,数额较大的行为。变造货币罪的处罚1、变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变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但是未达到1000元的变造货币则不宜以犯罪论处。以上就是对什么是变造货币罪,变造货币罪怎么处罚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
三、变造货币罪四种类型,一种定义。
变造货币罪是指对真币采用挖补、剪贴、揭层、拼凑、涂改等方法进行加工处理,改变货币的真实形状、图案、面值或张数,改变票面面额或者增加票张数量,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刑罚方面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四、变造货币犯罪是否构成变造币罪,需要具体情况而定。
(一)概念变造货币罪,是指对货币采用挖补、剪贴、涂改、拼凑等方法,使原货币加大数量或者改变面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货币采用挖补、剪贴、涂改、拼凑等方法,使原货币加大数量或者改变面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自然人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以上是变造货币罪构成
五、变造货币罪的认定原文《变造钱币罪的界定和认定》
关于认定变造货币罪,首先我解释一下什么叫变造货币罪变造货币罪,是指对真币采用挖补、剪贴、揭层、拼凑、涂改等方法进行加工处理,改变货币的真实形状、图案、面值或张数,增大票面面额或者增加票张数量,数额较大的行为。二、一般是怎么认定变造货币罪的呢,变造货币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变造货币,是指行为人在真币的基础上,以真币为基本的材料,通过对其剪贴、挖补、拼凑、揭层、涂改等方法加工处理,致使原有的货币改变形态、数量、面值造成原货币开值的行为。如将50元面额的人民币经过涂改变为100元面额的人民币,或把一张50元面额的人民币经过揭层加工后变为两张50元额的人民币等等,就都是变造货币的行为。变造货币必须是数额较大的行为才能构成犯罪。“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构成运输假币罪的数额标准,即变造货币“总面值在1000元以上或者币量100张以上”可视为“数额较大”。未达到以上数额的变造货币行为不宜以犯罪论处。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货币数额应读是指变造后的货币额,而不是变造前真币的数额,因为对国家货币信理制度危害的显然是变造的货币而非变造前的真币。(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必须明知是货币并进行变造以增大面值或增多币量的,才能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是货币而进行加工的,不管其加工变成的面值或币量多大,均不构成犯罪。例如在实践中可能有的行为人因各种原因间接获得外币而又不认识,行为人出于好奇等心理对其进行剪贴、挖补、拼凑、揭层、涂改等,有的变造后还作为纪念品送给他人,对此当然不能以犯罪论处。以上就是关于变造货币罪的概念,以及变造货币罪的犯罪构成的介绍。在司法实践中,很容易将变造货币罪和伪造货币罪相混淆,但是变造货币罪的社会危害性要远远小于变造货币罪,而两者的法定最高刑也有很大区别。变造货币罪最高刑为10年以下,而伪造货币罪最高刑为死刑,因此准确把握两者之间的法律界限十分重要。这类案件的被告人不妨积极向刑事方面的律师咨询,或者直接委托律师为其诉讼,以避免被错误定罪,而受到不公正的刑事处罚。
六、变造货币犯罪的构成要件
我来说一下怎样构成犯罪的犯罪构成,犯罪构成是指依照中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犯罪构成的特征一、犯罪构成是主体、客体以及主客观要件的有机整体二、犯罪构成是违法性与有责性的的法律标志三、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刑法学》(第三版)第二编第五章第二节)中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所规定的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客观要件的总和。(虽然刑法理论界近年来对这一概念和由这一概念建立起来的犯罪构成体系有诸多质疑,但绝大多数人还是接受了这一概念。)这一概念表明犯罪构成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犯罪构成是犯罪的一系列要件的总和。任何一个具体犯罪构成要件,都包含着许多要件,有刑法总则规定的普遍适用的一些要件,也有分则具体条文对具体犯罪规定的一些要件。犯罪构成不是指其中个别的要件,也不是这些要件的简单相加,而是这些要件密不可分的有机统一的整体。例如中国刑法第263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施诈公私财物的”,是抢劫罪。这一条的规定,结合刑法总则的一些规定,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就是下列要件的有机结合1抢劫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实施抢劫的行为人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3实施犯罪的方法必须是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劫取财物4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犯罪,并且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故意。只有这些主客观要件的统一,才能构成抢劫罪 第二,犯罪构成要件,是指决定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事实特征。这些事实特征是立法者对具体犯罪现象抽象概括后作为认定犯罪的一般标准。任何一个具体犯罪,都可以有大量的事实特征来表现,正是这些事实特征,决定了此犯罪区别于其他一切犯罪。张三的抢劫之所以不同于李四的抢劫,就因为二者的抢劫有许多不同的事实特征存在。但不管张三的抢劫还是李四的抢劫抑或其他人的抢劫,都有一些共性,这些共性既反映了抢劫行为的特点,又反映了抢劫独特的社会危害性,立法者正是从具体抢劫犯罪的大量事实特征中选择一些关键性的事实特征作为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说,并不是一切事实特征都能成为犯罪构成要件。决定某一特征是否为犯罪构成要件的标准,是看其对决定行为的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的意义。前文提及的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对于表明抢劫罪的性质和社会危害性有决定意义。抢劫罪除那四个要件外,具体抢劫罪的事实特征还有许多,如抢劫犯是男是女,抢劫财物的对象是现款还是物品,抢劫行为实施的地点是在闹市区还是在偏僻的乡村,实施暴力时是赤手空拳还是使用了凶器,这些实施特征对侦查破案、获取诉讼证据或确定刑事责任的轻重进而影响量刑轻重都有一定的作用,但他们对于构成抢劫罪,都不起决定作用,因而不能成为抢劫罪的构成要件。第三,构成犯罪所必需的诸要件,是由刑法加以规定的。也就是说,哪些实施特征可以作为犯罪构成要件,是由立法者选择,通过刑法加以规定的。反过来,只有通过刑法的明确规定,犯罪的事实特征才能成为犯罪的构成要件。这反映了罪刑法定的要求,说明刑事违法性也是犯罪构成的基本属性之一。所以,行为是否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与行为是否违反刑法是一致的。这也说明,犯罪构成要件本身不是理论的解释,而是法定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学》 第263条
七、变造货币罪的一般认定及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变造货币,是指行为人在真币的基础上,以真币为基本的材料,通过对其剪贴、挖补、拼凑、揭层、涂改等方法加工处理,致使原有的货币改变形态、数量、面值造成原货币开值的行为。如将50元面额的人民币经过涂改变为100元面额的人民币,或把一张50元面额的人民币经过揭层加工后变为两张50元额的人民币等等,就都是变造货币的行为。变造货币必须是数额较大的行为才能构成犯罪。“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构成运输假币罪的数额标准,即变造货币“总面值在1000元以上或者币量100张以上”可视为“数额较大”。未达到以上数额的变造货币行为不宜以犯罪论处。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货币数额应读是指变造后的货币额,而不是变造前真币的数额,因为对国家货币信理制度危害的显然是变造的货币而非变造前的真币。(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必须明知是货币并进行变造以增大面值或增多币量的,才能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是货币而进行加工的,不管其加工变成的面值或币量多大,均不构成犯罪。例如在实践中可能有的行为人因各种原因间接获得外币而又不认识,行为人出于好奇等心理对其进行剪贴、挖补、拼凑、揭层、涂改等,有的变造后还作为纪念品送给他人,对此当然不能以犯罪论处。也即变价货币的特征,只要满足该要件的,都会受到一定的处罚。在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假币,此种行为损害了他人的财产,严重危害了社会安全秩序,故而司法机关对此种行为的打击力度是比较大的。八、变造货币罪的证据包括哪些?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这一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是指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案件,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公诉案件案件一律由检察院负责举证。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地位相当于原告,应当承担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不能举证或者证据不被采信的,应当撤诉。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九、变造货币构成犯罪的判罚
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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