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权法中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侵权法的侵权责任构成了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1行为人从事了民事违法行为;
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具备构成要件,则构成一般侵权责任;欠缺任何一个构成要件,都可能会导致一般侵权责任的不构成。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无须完全具备上述要件,凡符合法律的特别规定即可成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受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影响。在过错责任原则下,需要行为人有过错;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下,则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一、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什么意思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2、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
3、特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不必过错。
二、房屋侵权财产损害赔偿法律规定有哪些
国家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可以依据受损承担及损失要求赔偿金额,可以进行司法鉴定确定赔偿金额;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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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过错与无过错责任的侵权之构成要科
一、什么是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1、加害行为的违法性(侵害行为);
2、损害事实;
3、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4、行为人的过错。
(二)无过错侵权的构成要件
其构成要件应为三个
1、加害行为的违法性(侵害行为);
2、损害事实;
3、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在无过错责任的侵权案件中,不考虑加害人在主观方面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具备加害行为、损害事实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就认定加害人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不考虑加害人的过错,是无过错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本质特征。
三、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法律规定
1、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
2、损害事实的存在。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3、因果关系。不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引起损害事实的发生是由于不法行为的实施,如果损害事实并非不法行为的实施所致,则不构成侵权。以上是简述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四、侵权责任类型及构成要件的法律规定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1、行为的违法性
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要件。
2、损害事实的存在
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3、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
一、什么是无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即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无过错责任具有以下特征
1以损害事实与责任人的行为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为前提,若没有因果关系则不能承担无过错责任;
2并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归责的要件,若以过错为归责的构成要件,那就成了过错责任原则;
3无过错责任的宗旨在于合理补偿受害人的损失,这也是许多国家为保障受害人的权益而设立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原因所在;
4由被告就免责事由进行举证,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它不同于过错责任中的“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适用无过错责任时,原告只要举出损害事实及损害事实和被告的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即可,再由被告就存在的法定免责事由进行举证,被告不能仅仅证明他已尽到了注意义务或没有一般的过失就可以被免除责任;
5适用无过错责任时必须有法律的特别规定,也就是针对法律明文规定的特殊侵权行为才可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什么意思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2、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
3、特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不必过错。
五、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及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因具体侵权行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与归责原则、法律的特殊规定以及侵权责任的形式密不可分。所以,适用所有的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不存在的,理论上,只能就一般的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进行阐述。
(一)损害后果损害后果的客观存在是确定侵权责任的首要的必要的条件。所谓损害,是指因人的行为或对象的危险性而导致人身财产方面的合法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后果。该损害是客观存在的,是侵害合法民事权益的客观后果;该损害是确定的,是已经发生、真实存在且能够认定的,包括有造成损害的现实危险性;该损害具有法律上的补救性,即补救的必要性——在量上必须达到一定程度和补救的可能性——能用一定的形式填补权利人所遭受的缺损。损害包括财产损害、人身损害、人格损害和精神损害。
(二)因果关系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即行为是导致损害的原因,损害是行为的必然,所要解决的是侵权责任是否成立的问题。其表现形式有一因一果、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和多因多果四种。至于如何确定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大陆法系多采用相当因果关系说,即“无此行为,虽不必生此损害,有此行为,通常即足以生此种损害者,是为有因果关系。无此行为,必不生此种损害,有此行为,通常亦不生此种损害者,即无因果关系。”同时,当因果形式是多因一果或多因多果状态下,在确定因果关系时,还要充分考量损害的原因力,即哪些行为是损害的主要原因,哪些是次要原因,哪些是直接原因,哪些是间接原因,唯有如此,才能确定行为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以及责任的大小。
(三)行为的违法性行为的违法性包括形式的违法和实质的违法。所谓形式的违法是指行为与法律的明文规定相抵触。所谓实质违法是指行为不是从形式上而是从实质上违法,这种行为虽然不能确定违反的具体法律,但它却违反了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
(四)过错过错作为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一种主观条件,是行为人实施不法行为时的心理状态,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损害后果的主观态度。但是,如果要确定行为人是否存在这种心理状态却要借助于其外在表征即行为本身。过错的形式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其中,过失又分为轻过失和重大过失。如果行为人不仅没有遵守法律对其的较高要求,而且,连人们都应当注意并能够注意的一般标准也没有达到,这种过错就是重大过错。如果是在借用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应该由车辆的车主和借用的人一起承担相关的侵权责任,包括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赔偿责任等。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了该行为的违法性以及在主观上是故意做出该行为等要件构成的。
六、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法律定义共同侵权行为起诉方式
一、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即必须在客观上造成财产损害或精神损害;
2行为具有违法性,如因合法行为造成损害,则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不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如行为人主观上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不须完全具备上述要件,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或具备一定的特殊条件即可成立。
二、对共同侵权行为怎么起诉
1、共同侵权行为包括共同加害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共同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诉讼属于必要共同诉讼,全体共同侵权行为人为连带共同被告
1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
2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其他共同侵权人免责(不再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法院有释明义务,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对于共同侵权行为的被告必须一并起诉;放弃某一个被告即放弃了相应赔偿份额。
七、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侵权行为成立的必备要素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构成侵权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因素。只有同时具备这些因素,侵权行为才能成立。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
八、侵权做法的类型及其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
A、侵权做法的概念。侵权做法是民事主体违背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受民事职责的做法。做法人由于犯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受民事职责的犯法做法,以及依照法律特殊限定应当承受民事职责的其他侵害做法。rn“通常认为,侵权做法首先是一种民事犯错做法,也就是说,侵权做法破坏了法律限定的某种职责——这种职责是在法律上严格限定不让被破坏;侵权做法同时又是对他人导致了伤害的做法,而加害人必须对被伤害人做出赔偿。”rnrnB、侵权做法的分类rn一、通常侵权与特殊侵权;rn二、单独侵权与共有侵权;rn三、积极侵权与消极侵权。rnrnC、通常侵权做法民事职责的构成要件rn1、侵权做法;rn2、损害事实;rn3、因果关系;rn4、主观犯错。
九、民法典规定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民法典规定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1.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
2.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3.因果关系。违法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律师提示以上是对“民法典规定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什么?”的问题解答。在这里提醒大家网上各类案例可能并不适用于您的情况,建议寻求专业律师解答。需要律师协助的可以点击页面咨询按钮,我们会尽快给您安排律师。相关补充1民法典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哪些无过错责任原则必须要有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且特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责任的承担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在认定责任时无需受害人对行为人具有过错提供证据,行为人也无需对自己没有过错提供证据,即使提供出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也应承担责任。相关补充2民法典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哪些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
1、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
2、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3、特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不必过错。是指责任的承担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都应承担责任。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十、民法典规定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民法典规定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1.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
2.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3.因果关系。违法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律师提示以上是“民法典规定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问题的详细解答。专业的问题建议交给专业的人来解决,如果您还有疑虑,可以联系听律网律师为您制定个性化解决方案。相关补充1《民法典》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民法典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
1、行为人从事了违法行为;
2、让他人人身或者财产受到了损害;
3、损害后果是损害行为造成的;
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侵权责任是任何人都对他人承担这样一种义务,即不因为自己的错误(过错)行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即能构成侵权行为,要对受害方承担责任。相关补充2姓名权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1、具有侵害姓名权的行为。
2、行为人的过错,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以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为要件。
3、损害后果,侵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盗用、冒用他人姓名,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故意不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就可以认定已经造成了损害后果。
4、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十一、医疗机构侵权责任法成立条件
第五十四条 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五条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六条 紧急医疗措施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第五十七条 医疗过错的认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八条 医疗过错的推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第五十九条 药品等缺陷及不合格血液致害责任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对于医疗机构侵权的行为,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对于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的,如医疗人员违反规定的程序来造成了他人的严重侵害的,还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和处罚。十二、侵权案件如何处理法院立案制度
能够到上级院诉讼,上级院审查认为应当立案的话,会指令其立案受理,也能够自行受理,但这只是理论,现实中就很复杂了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侵权法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法律怎样规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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