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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商标权的差异主要有哪些表现

来源:法否网 2025-09-04 13:48:25 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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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商标权的差异主要有哪些表现
专利权、商标权的差异主要有哪些表现

一、"专利权与商标权的区别从权利主体到权利"

1.产生方式不同
商标权是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
专利权是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及其继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实施利用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利。

2.权利不同
商标权的主要包括对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许可权和转让权。
专利权的分为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专利权人的义务。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独占实施权、转让权、许可实施权、标记权、请求保护权、放弃权和质押权。专利人的义务包括按规定缴纳专利年费的义务和不得滥用专利权的义务。

3.权利对象不同
商标权的对象是依法予以保护的注册商标。专利权的对象,是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我国专利法第2条的规定,专利法的对象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4.审批程序不同
商标注册必经程序包括申请、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五个阶段。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5.有效期限不同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可以续展注册,而且可以无制重复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均为10年。
《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可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判定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是侵权的一种形式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来进行的。我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显然,从这条规定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只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该范围由两个方面因素来确定,一是核准注册的商标;二是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二者的结合,构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也就为认定商标权侵权行为确定了与被控侵权对象进行比较的标准,以便得出是否构成侵权的结论。

2、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

四、侵犯商标使用权的主要行为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及其后果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侵犯商标使用权的行为有哪些商标的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不法活动。第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相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的行为;第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第三,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示的;第四,经销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第五,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璜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第六,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

2、赔偿损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侵权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注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3、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4、赠礼道歉。商标侵权的行政责任

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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