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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说的共同债务一方不承认怎样举证

来源:法否网 2025-06-17 18:11:32 11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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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说的共同债务一方不承认怎样举证
离婚时一方说的共同债务一方不承认怎样举证

一、离婚时一方不承认共同债务如何举证

1、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

2、对于夫妻共同举债的,原则上应认定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反主张者,由提出相反主张者举证。
此外,虽然夫妻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这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该约定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是对债权人并不具有约束力。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五条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二、离婚后如何写共同债务协议

您好!关于“离婚后有共同债务,怎么写协议?”的回复如下男方_________,汉族,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汉族,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民政局登记结婚,现因双方性格 不合无法共同生活, 夫妻感情完全破裂, 已无和好可能, 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均自愿离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房屋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共____处,分别为 坐落于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房屋登记证书号____________; 坐落于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房屋登记证书号____________; 其中,坐落于_______________及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所有权归女方 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_______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 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_________方负责; 坐落于____________及坐落于____________的房产所有权归男方所有。

2、存款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出售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________ 房产所得款项中____________归女方所有。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 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三、债务的处理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________元, 用坐 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清偿;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_____所借债务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偿还;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_____所借债务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偿还;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_____所借债务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偿还; 四、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二条已作出明确列明。 除上述之外, 并无其他财产。 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五、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 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 六、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 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七、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 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八、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 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男方签名__________ 女方签名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 男方__,__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女方__,__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协议双方已于__年__月__日在__市__达成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 现双方协商一致自 愿对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1.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__市__路__小区__号__层__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 __方的共有份额归__方所有。

2.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 离婚后由 __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3.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男方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女方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三、离婚共同债务认定司法解释法律规定与司法解释

离婚共同债务认定司法解释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用于家庭支出的债务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我们国家相关司法解释当中明确的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如果象棋的人民法院是不能够支持的。

四、离婚共同债务认定司法解释

一、离婚离婚共同债务债务认定司法解释是什么?离婚共同债务认定司法解释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用于家庭支出的债务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婚姻家庭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个人债务向债务人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第三十七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所称“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举证责任。第三十八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情形以外,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可以全部让一方承担么如果夫妻协商可以由一人承担责任的,那么是可以由一方承担,如果无法协商成功,夫妻共同债务就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是双方的个人债务,而非共同债务,那么另一方可以不必承担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我国有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其中,明确了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外有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或者事由也没有进行追认的话,这样的债务即使产生与婚内,也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但是在婚内,一方虽然以个人名义欠债,但欠债的原因是因为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并且欠债的数额在合理范围内的,就算另一方没有同意或者没有进行追认,这也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因为感情不和想要离婚的情况之下,那么必然是需要间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就是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来确定一下,一般情况之下,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需要严格的实际情况来作出判断的,如果是属于在夫妻关系期间所产生的一些债务的话,基本上都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
离婚共同债务认定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保证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要解答保证人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这个问题,就需要了解夫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因此当如果保证人所担保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债务人不还债,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负担保责任代为清偿,必要时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担保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法院对担保人财产的的执行影响到担保人的基本家庭生活,则不会执行担保人相关财产,而对另外的财产可以采取执行措施。这就是对“夫妻共同债务包哪些,保证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的解答,关于保证人就债务人的债务向债权人保证的问题,在实际生活中需要留意的是保证人因保证行为产生的债务能不能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看。因为如果保证人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而该保证人的个人财产很少甚至根本没有,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将得不到实现,所以在审查保证人资格的时候不能漏掉这点差别。二、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这种情况最为常见的就是婚前买房,如今社会上买房一般都是婚前进行,有以个人财产买的,有以双方财产买的,但是不管是哪一种,只要在婚后转为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为买房所欠的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本条所指主要是家庭的日常开支。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不管是夫或妻哪一方的老人,只要负有赡养义务,为此所欠的债务都为夫妻共同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包括参加各种培训班、学习班等产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综上,如果保证人所担保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债务人不还债,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负担保责任代为清偿,必要时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担保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希望以上能够帮助到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婚姻家庭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三十三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婚姻家庭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三十四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婚姻家庭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三十五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婚姻家庭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三十六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婚姻家庭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三十七条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婚姻家庭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婚姻家庭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三十八条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婚姻家庭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五、离婚时一方所说的共同债务一方不承认如何举证?

法律分析

1、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

2、对于夫妻共同举债的,原则上应认定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反主张者,由提出相反主张者举证。此外,虽然夫妻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这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该约定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是对债权人并不具有约束力。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离婚时一方说的共同债务一方不承认如何举证?”相关。如果您的情况特殊,可点击页面咨询按钮后输入您的问题,我将为您分析问题,并匹配律师为您解答。相关补充1如果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如何办?如果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女方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相关补充2离婚一方起诉另一方不同意不离可以离吗?离婚并非一定要双方同意才能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都是依照《民法典》规定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界限的。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发生纠纷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不取决于一方同意与否。一般确认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话,法院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破裂,那么等6个月后再来起诉离婚,坚持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法院就很有可能认为你们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离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五条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六、离婚后债务公司和银行离婚仅须证明男方共同承担所有债务,不可报警。

你好,离婚协议只在男女两方之间有效,对于债权人来说是无效力的。若有其他不明能够加微信询问,我的手机号码就是微信号

七、离婚时一方所说的共同债务一方不承认如何举证

法律分析

1、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

2、对于夫妻共同举债的,原则上应认定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反主张者,由提出相反主张者举证。此外,虽然夫妻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这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该约定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是对债权人并不具有约束力。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律师提示以上对“离婚时一方说的共同债务一方不承认如何举证”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遇到此类问题不比担心,点击页面咨询按钮,详细描述纠纷起因、经过和,以及您的诉求,我们将快速安排律师为您解答。相关补充1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一方不承认如何办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一方不承认的,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应当积极收集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相关证据,并据此请求确认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即使对方不承认也不影响共同债务的判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相关补充2婚内约定夫妻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的协议有效吗夫妻在婚内可以协议单独承担债务。但是,该约定只是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不能对抗债权人。在构成夫妻共债的情况下,如果债权人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主张债权,夫妻双方均应当承担全部偿还义务,一方承担偿还义务后,可以基于婚内约定向另一方追偿。如果债权人在借款时明知债务人及配偶之间具有婚内财产分别制的约定,但依旧借款给债务人的,此时夫妻一方如果能证明该债权人清楚、明白地知道夫妻之间的该种协议,则债务人配偶不需要承担偿还义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五条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八、公证处必须证明的离婚协议书无共同债务负担,需再公证一次吗?

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协议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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