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预备阶段可不可以定罪呢,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
犯罪预备阶段是可以定罪的。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行为人在犯罪预备阶段,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客观上有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在判处刑罚时,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五条
[2《刑法》 第二十二条
二、犯罪预备阶段能定罪吗?
【问题解析】
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
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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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十二条
三、犯罪预备阶段可以定罪吗?
【问题解析】
犯罪预备阶段不一定可以定罪。因为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所以只要没有造成伤害后果,就不需要承担为刑事责任,就可以不予定罪。法律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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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十二条
[2《刑法》 第六十一条
四、预备阶段能成立犯罪中止吗?
【问题解析】
预备阶段是能成立犯罪中止的,在犯罪预备阶段中止的同样构成犯罪中止。《刑法》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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