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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来源:法否网 2025-04-30 18:26:40 1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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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一、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是什么,它们之间的关系有哪些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
保证期间指的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诉讼时效指的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限,超过期限,债务人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履行债务。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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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2]《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1]《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二、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法律依据

【问题解析】
保证期间指的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诉讼时效指的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限,超过期限,债务人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履行债务。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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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2]《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1]《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三、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法律依据与适用

【问题解析】
保证期间指的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诉讼时效指的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限,超过期限,债务人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履行债务。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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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2]《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1]《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四、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期间的区别

诉讼期间是权利人在实体权利受到损害时请求司法保护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权利人所享有的权利是诉讼上的胜诉权,而不是实体权利,期间一过,消灭的是权利人的胜诉权,而权利人的实体权利仍然存在。而且诉讼期间是法定的,而不能是当事人约定的。显然,保证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期间。我国《担保法》的司法解释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担保法》

五、检察院民事抗诉能否影响法院诉讼时效?

无. 感谢您的询问,能够电话详尽询问以便于给您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六、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限定保证期间是否适用于诉讼时效力?

这个是有争议的,现在实务界通常是以另一方收到传票后撤诉就能够引诉讼讼时效的中断。这个需要了解具体情况了才能作出准确的分析,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电话询问周炜律师或者到周炜律师办公室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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