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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算不算精神损失费?

来源:法否网 2025-05-06 10:42:45 1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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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算不算精神损失费?
家暴算不算精神损失费?

一、家暴是否构成精神损失费?

1、因为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有精神赔偿;《民法典》因为婚姻关系的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二、"精神损失费的概念及法律问题"

【问题解析】

1、因为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有精神赔偿;《民法典》因为婚姻关系的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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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三、精神家暴属于家暴吗?

1、精神暴力也属于家暴,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家庭暴力。

2、反家庭暴力法将家庭暴力界定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四、精神家暴是否属于家庭暴力?

精神暴力也属于家暴。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家庭暴力。
《反家庭暴力法》将家庭暴力界定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按照表现形式划分,可分为身体暴力、情感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
情感暴力又称心理暴力,家庭中的情感暴力是指某位家庭成员对其他家庭成员的诋毁、嘲弄、威胁和恐吓、歧视、排斥、忽视和其它非身体形式的敌意对待。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引用法规
[1]《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五、"精神家暴如何定义?"

精神家暴是指在家庭生活中区别于肢体暴力、性暴力的另一种家庭暴力,又称“冷暴力”,它因其隐蔽性和不可捉摸性往往被人们所忽视。精神家暴是家庭暴力的首位。据有关部门统计,精神暴力在3种家庭暴力中发生频率逐年上升,有的地区已占到70%以上,明显位于3种家庭暴力的首位。而且,如果发生这种暴力,即使闹上法庭,法官因缺少证据也难以认定谁对谁错。

六、家暴离婚索赔精神损失费最高限额

精神损失费和是否离婚没有直接关系,当事人只要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经法院判决离婚生效后,即解除了婚姻关系。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婚姻登记处年月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引用法规
[1]《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十六条
[2]《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十五条

七、精神家暴算不算家暴?

法律分析精神暴力也属于家暴。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将家庭暴力界定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按照表现形式划分,可分为身体暴力、情感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情感暴力又称心理暴力,家庭中的情感暴力是指某位家庭成员对其他家庭成员的诋毁、嘲弄、威胁和恐吓、歧视、排斥、忽视和其它非身体形式的敌意对待。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律师提示以上对“精神家暴算家暴吗”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遇到此类问题不比担心,点击页面咨询按钮,详细描述纠纷起因、经过和,以及您的诉求,我们将快速安排律师为您解答。相关补充1被家暴可以强制离婚吗家暴是可以强制离婚的。夫妻一方有家暴行为,但又不愿意离婚的,另一方是可以强制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且向人民法院提交对方有家暴行为的证据,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当准予离婚,为双方当事人出具离婚判决书,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应当立即解除。因此有家暴行为的,是可以强制离婚的,毕竟有家暴行为的,可以直接认定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应当准予离婚。相关补充2遭遇家暴后可以离婚吗遭遇家暴可以离婚。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家庭暴力可以作为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

引用法规
[1]《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八、家庭暴力离婚如何索赔精神损失费,一岁半孩子如何计算费用?

女方能够诉讼离婚,

2岁以下小孩通常是判给女方,婚姻法第四十六条限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犯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另一半者与他人同住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凌虐、抛弃家庭人员的。  上述限定,我国婚姻法限定离婚损害赔偿,因为一方重婚或者有另一半者与他人同住而导致离婚的,无犯错方能够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九、"家暴的定义与计算方法"

《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暴的表现形式并没有故意少给生活费即“经济控制”的相关规定,但是通过故意少给生活费这种经济控制手段给对方造成伤害,进而上升到精神方面的压抑,所以同样构成家暴。

十、交通意外致8级伤残,上诉要求精神损失费的上限

残疾赔偿金受害人丧失劳动本领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准则,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量。但六十岁以上的,年纪每增加一岁减少2年;七十五岁以上的,按五年计量。受害人因伤致残但事实上收入无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导致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能够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交通意外十级伤残精神损失费应该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量。受害人定残时年纪超出六十岁的,每增加一岁便在二十年的基础上减少2年;七十五岁以上的按五年计量。伤残赔偿金的赔偿准则,通常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准则。

十一、"如何获得精神赔偿家暴行为可否主张赔偿"

可以。对精神损害以物质的方式进行赔偿,是加强人权保护的重要手段,是法律赋于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1]《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

十二、被强奸后,精神损失费的数额?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只要构成犯罪,精神损害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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