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名的追诉标准
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三、"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行为的处罚方式"
犯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六、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案件的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四十五条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百零四条
七、邮递员拖延送达邮件被拒收后,如何追责?
有影响,因为你拒收也会被视为签收,而且你却没看到邮件里面的。rn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限定》第十一条的明确限定“因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却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事实上接收的,文书送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rn 邮寄送达是当前法院实务送达中较为普遍的一种送达方式,被广泛地运用于对当事人传唤、通知应诉、裁判文书送达等各项诉讼关节,如果对已明确拒却签收的法院快递不能视为送达,势必增加当事人的诉累,极大地阻碍了司法效率的提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限定》 第十一条
八、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构成要件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邮政管理秩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邮件。我国邮政法的规矩,邮件,是指通过邮政企业寄递的信件、印刷品、邮包、汇款通知、报刊等;邮件又分平常邮件和收据邮件。平常邮件,是指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收寄时不出具收据,投递时不要求收件人签收的邮件,收据邮件,是指挂号信件、邮包、保价邮件等由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收寄时出具收据,投递时要求收件人签收的邮件。所谓信件是指信函和明信片。它是用以向特定的人传达意思的一种文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所谓严重不负责任,是指邮政工作人员违背国家法律赋予其的职责和义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按照《邮政法》第6条、第22条的规定,邮政企业应当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邮政业务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当按照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投交邮件,邮政工作人员不履行其职责,不遵守上述规定,即为不负责任的表现。如果行为人出于泄愤、报复而故意延误投递邮件,也是邮政工作人员对其职责不负责任的表现,至于何谓严重,则应主要结合其造成的危害后果来认定。延误投递邮件,是指邮政工作人员对应当按期投递的邮件,有条件投递而故意拖延、耽误邮件的分发、递送,不按照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投交邮件。至于延误时间的长短,法律没有规矩,只要行为人没有按规定时间投递邮件的,即属延误。如果行为人虽然没有及时、迅速地投递邮件,但并没有超出规定所允许的期限,即使客观上造成重大损失的,也不构成本罪。发生延误投递的时间可以是在分拣投递、押送、收发等任何一个环节中,这里的延误不同于隐匿不投的情形,前者是投递但超出规定的时间,后者则是直接加以藏匿而不投递。如果行为人故意隐匿不投的,则构成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本罪属于犯,即行为人有条件、有义务将邮件按时投送而故意延误的行为。如果行为人遭遇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延误投递邮件的,不构成本罪。延误投递邮件的行为发生了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仅有延误投递的行为而没有发生重大损失的,不成立本罪。而且,行为人延误投递邮件的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的之间必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邮电工作人员。即国家邮电部门的干部、营业人员、分拣员、接发员、押运员、接发员、搬运员等;邮政法第8条第2款的规定,邮政企业需要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办邮政企业专营业务的代办人员,办理邮政业务时亦应视为邮政工作人员。非邮电工作人员或虽在邮电部门工作但不与邮件、电报接触的人员,则不能成为本罪主体。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主观上严重不负责任,拒不办理依法应当办理的邮政业务,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行为人实施这种行为的动机和目的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泄愤报复,有的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等等。不论其出自何种动机和目的,对构成本罪没有影响。如果行为人延误投递邮件是因存在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原因,则不构成本罪。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邮政法》 第6条
[2]《邮政法》 第22条
[3]《邮政法》 第8条
九、邮件邮寄时,邮递员应承担哪些法律职责?
无送到通常情况下不能能算有效的送达。不过有些情况下,按照限定视为送达,具有送达的法律效力,比如,被送达人拒收,邮递员批注说明后送还的;向被送达人给法院确认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后无人签收送还的等等。
十、"收件人有权拒绝邮件吗?"
能够要求快递公司赔偿,这种情况跟遗失分别,快递公司将邮件给人签收了,而签收的人很明显不是邮件上的收件人。快递公司涉嫌侵占你的邮件。
十一、"在实习期的投递员丢失身份证邮件怎么办?"
你好!建议与单位协商。
十二、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行为如何被追诉及追诉标准
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万元以上的;(二)延误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其他重要邮件投递,致使他人失去高校录取资格或者造成其他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的;(三)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其他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邮件投递中如果收件人故意延误投递而收件人的邮递员未能及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我国规定动植物检疫失职案件公安追诉标准是怎么样规定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因不检疫或者延误
一、法律传染病防治失职案件的刑事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管职责,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2、导致乙类、丙类
一、我国规定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案的公安立案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规定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放行的,应予立案。
一、我国规定传染病防治失职案件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管职责,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2、导致乙类、丙
一、我国规定持有伪造的发票案件的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 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二)持有伪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
一、最高院非法持有毒品案件的司法解释要怎么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 (2000.6.6 法释[2000〕13号) 第一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 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
一、开设赌博罪立案标准,开设赌博罪的立案标准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与立案追诉第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五千元以上的第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量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第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
一、关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公安立案追诉标准是如何规定 过失损害交通工具罪,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侵害的对象是正在使用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大型现代化交通工具。只有过失破坏上述交通工具才能造成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构成本罪。
一、法律规定倒卖文物案件的公安追诉标准是多少 《刑法》三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1、倒卖三级文物的,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非法经营数额较大的;2、多次倒卖三级以下文物、倒卖三级以下文物多件的等情节;3、倒卖二级文物的、倒卖一级文物的,非法获利数额巨大的、非法经营数额
一、我国规定传染病防治失职犯罪的公安立案追诉标准是怎样规定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管职责,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2、导致乙
一、我国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的刑事追诉标准是如何规定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因此,行为人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只要达到情
一、刑事案件爆炸案件的公安追诉标准是怎样规定 《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故意用爆炸的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本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爆炸行为,并且足以威胁不特定的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犯罪。引用法规[1《刑法》
一、我国规定非法拘禁罪立案追诉标准有怎样的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
一、刑事案件高利转贷犯罪的公安追诉标准是怎样规定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一、我国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的;(二)非法种植大麻五千株以上的;(三)非法种植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四)非法种植罂粟二百平方米以上、大麻二千平方米以上或者其他毒品
一、法律规定高利转贷案件刑事立案标准是多少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一、关于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是怎样规定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七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有关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刑事追诉标准有哪些规定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的;(二)非法种植大麻五千株以上的;(三)非法种植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四)非法种植罂粟二百平方米以上、大麻二千平方米以上或者其
一、法律规定传授犯罪方法案的立案追诉标准怎样认定 行为人一旦着手实施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犯罪即告成立,因此对实施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人均可立案追诉。
一、刑事雇用逃离部队军人案件公安追诉标准是如何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九十二条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案(刑法第三百七十三条)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雇用一人六个月以上的;(二)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