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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里的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要还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8-08 14:47:29 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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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里的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要还吗
夫妻里的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要还吗

一、"夫妻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需要还款吗?"

借款是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家庭日常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如果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的,就不要偿还。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二、夫妻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是否需要还?

夫妻中的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是否要还,需具体情况来看,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另一方需要一起偿还,如果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则另一方不需要偿还。
一、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方法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个人债务包括

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

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债为目的的除外。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

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三、"夫妻债务纠纷一方借债另一方是否需要还?"

【问题解析】
夫妻中的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是否要还,需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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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四、夫妻一方在外借债,另一方需要偿还吗?

夫妻中的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是否要还,需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五、"夫妻一方借款,配偶是否要偿还?"

对于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另一方是否要承担还款义务这个问题,现行的法律的规定是这样的如果夫妻一方对借款不知情,未在借条或借款合同上签字,也未在事后表示追认作为共同债务的,一般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但借款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且款项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则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通常情况下,这个款项的额度会结合当地的生活水平收入水平、夫妻生活模式来认定额度较小,超出一般生活经验认知的日常生活所需的款项,则需要由债权人去举证,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或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法院才会认定为共同债务,要求夫妻两人一起承担。

六、夫妻分居期间,一方借的钱另一方需还吗?

分居期间一方借款,另一方不一定需要还。分居期间所欠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另一方应还,但有两种例外情况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要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参照以下两个标准进行判断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夫妻是否共同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七、配偶一方签借条用于合营生意,能否要求另一方归还债务?是否能封存另一方薪水?

你好,(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另一半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有生活。(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有债务处置;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商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商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商定的,也除外。(三)夫或妻一方就共有债务承受连带清偿职责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四)夫或妻一方丧命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债务承受连带职责。

八、夫妻一方借条,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你好,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有债务处置。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商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隶属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限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限定“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商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商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商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下列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应隶属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受还钱义务

1夫妻一方为了赌博而背着另一半向第三人的借债。2债权人与夫妻一方明确商定为个人债务的。3夫妻对婚后财产商定为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该商定的。4符合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限定的情形。5一方以个人名义借债,用于不能定扶养义务人的生活、医疗等花费的。6一方以个人名义借债,用于其人消费的。7其他隶属个人债务的情形。

九、夫妻一方借账未知情,另一方有责任还钱吗

你好,被冒充一方无职责还钱的。这笔债务并非共有债务。

十、"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

看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建议请律师代理。

十一、"夫妻一方死后,债务如何清偿?"

共有债务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有债务处置。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两方无共有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无用于夫妻共有生活,则该债务能够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十二、"夫妻借钱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夫妻中的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是否要还,需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律师提示以上是对“夫妻中的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要还吗”的问题解答。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起在线咨询,点击页面咨询按钮我们会为您匹配律师,帮您解决问题。相关补充1向夫妻一方借钱的离婚可以还吗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就该债务的承担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一致,以双方协议为准,但是该约定只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对债权人无效。通常情况下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应该是各承担一半的份额。相关补充2夫妻离婚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吗夫妻离婚的,如果双方有孩子,并且孩子有一方抚养的,则抚养孩子的这一方当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双方没有孩子的,则不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因为抚养费是给孩子的,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父或母对孩子尽抚养义务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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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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