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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一次劳动合同诉讼要多少钱

来源:法否网 2025-09-12 01:28:41 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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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一次劳动合同诉讼要多少钱
打一次劳动合同诉讼要多少钱

一、"打一次劳动合同官司的成本"

1、仲裁费用免费2、诉讼费用10元;

3、法律依据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 【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以上是关于劳动合同纠纷打劳动合同官司多少钱的解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三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三、个人劳动合同纠纷律师起诉的费用。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2000元- 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

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  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

6%

10-50万元的部分 (含50万元)

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

4%

100-500万元的部分 (含500万元)

3 %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

2 %

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

1 %
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

0.

5 %
上下浮动幅度

20%
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2、上下浮动幅度

20%
(四)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五)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
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4729%,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四、无劳动合同工伤赔偿标准月薪2000元,5年未签劳动合同,一次性赔偿4万元

赔偿金额约30万左右。申请工伤有时间限制,超出时间不予受理。首先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然后申请认定工伤,接着就是伤残判定。判定结论下来后。主要赔偿事项医疗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贴金,一次性就业补贴金和一次性医疗补贴金等。

五、"无劳动合同工作八个月能否起诉索赔"-

在下列十二中情形下,我国法律限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1、用人单位提议,两方商量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得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限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训练或者调整工作职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招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量,未能就变换劳动合同达到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公司破产法限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换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流程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招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流程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认可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认可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时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注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六、无劳动合同可以起诉吗?

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该结清薪水。《薪水支付暂行限定》第九条限定劳动关系两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薪水。拖延薪水,不发薪水、克扣薪水劳动者能够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能够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能够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赔偿。劳动者能够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薪水,劳动监察大队商洽不成的,劳动者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能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赔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准则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商定或者国家限定及时足量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支付劳动者薪水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限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薪水支付暂行限定》 第九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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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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