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著作权 > 著作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著作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02-11 11:32:11 7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著作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著作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著作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网络著作权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 网络著作权相对于传统著作权而言,在法定性、专有性和地域性等方面有其独特的特征。

1、在法定性方面,法律对网络著作权的确定滞后于相关的司法实践。在法律确认网络著作权的地位之前,司法实践已经援用以往的著作权理论做出了大量判例。

2、在专有性方面,作品的专有性受到冲击。由于网络具有方便、高效、普及的特点,作品“上网”后,将极大地削弱网络作品的专有性,著作权人无法控制他人对其作品的使用,需要制定许可制度。

3、在地域性方面,著作权的地域性产生动摇。由于互联网络本身的跨国性特点,网络作品的传播不受地域的限制,无法判断一件网络作品的著作权应当依从哪国法律、在哪个国家地域内有效。专家认为,网络作品著作权地域性的消失是“计算机网络的全球性与传统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之间的总冲突” 。   相对于技术进步和网络经济的发展而言,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在这种形势下,如何既能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又能促进网络作品的快速发展,就成为立法界和司法界极为关注的问题。我国2021年修改的《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实践中产生的新问题,在第10条关于著作权的具体权利形式中增加了十多项规定,其中第12项是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承认了传统著作权在网络等电子环境下所享有的受保护地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21]1号)(以下简称《网络著作权解释》) 第2条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在网络环境下无法归于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范围,但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其他智力创作成果,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 这一司法解释,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和数字化作品均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媒体,不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媒体,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符合法定许可的条件,擅自复制、转载、传播他人作品的,均构成侵犯著作权,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引用法规
[1]《著作权法》 第10条
[1]《网络著作权解释》 第2条
[2]《网络著作权解释》 第三条
[3]《网络著作权解释》 第三条

二、著作人身权的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

1.专有性。

2.不可让与性。

3.永久性。

4.非物质利益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第十二条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为作者,且该作品上存在相应权利,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作者等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认定的登记机构办理作品登记。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二条

三、著作权中的精神权利的特征与法律规定

著作权的精神权利包括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及其他权利。著作权是属于著作权人的个人权利,任何人在没有获得著作权人同意之下,不得对其进行侵犯。一旦有他人进行侵犯,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知识产权的特点是其独特性。

1、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知识产权都有法定的保护期限,有效期限一旦届满,权利就自行终止或消灭,相关智力成果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

2、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地域性指依据一国法律所取得知识产权仅在该国范围内有效,在其他国家不发生效力。就此而言,知识产权有别于有别于财产权。

3、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智力成果可以同时为多个主体所使用,因此大多数的知识产权具有法律授予的独占权,它的排他性使对同一项智力成果不能同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权人。

4、知识产权须经法律直接确认。

5、知识产权的客体属无形财产。知识产权所保护的客体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和特征,也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相区别的最根本的标志。

五、"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1、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

2、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

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法律特征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法律特征如下

1、权利的法定性;

2、权利的产生不以个别确认作为要件;

3、兼有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双重属性,但精神权利的属性较弱;

4、不完全的独占性;

5、它是一族相互关联的权利的集合;

6、以支配权为核心,辅以请求权、抗辨权和形成权;

7、既有主权利又有从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有什么法律特征?”相关。问题类似求解决,点击页面咨询按钮即可咨询海量在线律师。您头疼的正是我们擅长的,专业人士随时协助您正确维权。相关补充1计算机软件用户的法律责任是什么?计算机软件用户在使用计算机软件过程中遵守计算机软件相关的著作权法及法律法规。当违法侵害著作权时,需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的法律责任。在行为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时,将被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作案工具和违法所得以及处以罚款等。相关补充2著作权法保护作品范围有什么?一、著作权法保护作品包括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视听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二、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1、发表权;

2、署名权;

3、修改权;

4、保护作品完整权;

5、复制权;

6、发行权;

7、出租权;

8、展览权;

9、表演权;

10、放映权;

11、广播权;

12、信息网络传播权;

13、摄制权;

14、改编权;

15、翻译权;

16、汇编权;

17、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三、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二条
[1]《著作权法》 第二十三条
[2]《著作权法》 第十条
[3]《著作权法》 第十条
[4]《著作权法》 第十条

七、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有四个一、被侵权对象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二、被侵权主体一般是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著作人;三、侵侵权行为一般是未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四、侵权行为有一人单独实施的侵权行为和两人或两人以上因共同过错实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什么”相关。没找到您需要的答案,您可以点击咨询链接发布问题,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相关补充1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包含什么?(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相关补充2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规定有什么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规定如下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十二条

八、网络著作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在这个互联网的时代,通过网络上来传播自己作品的作者也不少。所谓著作权,也称版权,是因为文学作品而产生的、法律赋予公民和其他组织等民事主体的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而网络著作,就是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传播的作品。那么网络著作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呢?下面让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网络著作权除具有传统的著作权的特点外,还具有一些独特特征 (一)在法定性方面法律对于相关著作权的确定晚于相关的司法实践。这是因为法律往往落后于时代的变化,从网络出现一来,知识产权领域发生了一系列的重大变化,一个就是知识产权的法定性受到挑战。作品上网后,成为网络上的共有产品,任何人只要一根电话线就可以得到该作品,而关于网络上著作权利益调整的法律,却没有及时出现。在法律确认网络著作权的地位之前,司法实践不得不援引大量的以往的著作权理论。同时,网络经济与传统经济的商业方法有很多共同点,传统的可以通过传统手段对抗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行为,这就使的网络著作权的法律落后于现实。 (二)地域性方面著作权的地域性是指著作权在依某国法律获得保护的哪个国家地域内有效。[

3]著作权多为自动产生,并非国家授权产生,所以有人认为著作权没有地域性。传统的著作权有一定的地域性,在不同的地域使用作品要分别获得许可,传统的也没有域外效力。但是网络的出现,打破了这一规律。由于国际网络本身的跨国性特点,无法判断一件网络作品的著作权应当依据哪个国家的法律,应当在哪个领域内有效,因此网络著作权的地域性几乎不复存在了。网络上作品的传播不受地域的限制,电子商务的拓展也使人们可以打破地域进行图书订购,利用版权的地域性对抗“平行进口”等做法受到挑战,著作权的地域性受到动摇。专家认为,网络作品著作权地域性的消失是“计算机网络的全球性与传统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之间的总冲突。” (三)专有性方面著作权的专有性是指他人未经权利人同意或者法律许可,不得使用和享有该项著作权。[

5]由于著作权不排斥他人创作类似或者雷同的作品,所以相对于专利和商标而言,著作权的专有性相对弱,但是这不等于著作权没有专有性。作品上网即意味着可能被使用,其著作权的占有权能就几乎为零。作品上网以后,作品在具有了无形性、高效性、方便性和普及性的同时,也大大的削弱了著作权的专有性。在网络环境下,网络使用者关心的是如何获得物美价廉的作品,他们获取的版权信息并不充分,对谁是版权人,作品的使用条件并不是很清楚,他们也不是很关心。真正的版权人却难以了解自己作品的使用情况,更不用说控制作品的不合理使用了。另外数字化的拷贝不仅和原件一样完美,甚至经过特殊处理,比原件更好。这不仅为盗版产品提供了生存的空间,更使版权人的经济权利无法实现。从这一方面讲,网络著作权没有了专有性。 (四)表现性方面传统的作品都有自己的表现形式,如书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报纸,但是随着“网络超结构”的出现,文字作品,科学作品,美术作品,影视作品像集成电路一样被集中到一起,难分彼此,最终作品可能含概若干的作品类型,拿传统作品的分类来套用已经力不从心,如MTV 、FLASH作品等。有学者建议增设立一种作品类型。不管如何,总的说网络著作权的表现形式颠覆了传统的区分著作权类型的意义。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网络著作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的相关,相信大家看了之后也有了一定的了解。提醒,任何媒体,不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媒体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传播他人作品的,均构成侵犯著作权,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若果有朋友遇到此类纠纷的,可以到听律网网站咨询专业的律师。

九、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法律特征

侵犯著作权罪涉及众多问题的认定,比如,“以营利为目的”怎么认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怎么理解,什么是“复制”和“发行”等。

1、怎么认定“以营利为目的”,我国相关司法解释,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即可认定一是以在他人作品中刊登收费广告、捆绑第三方作品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二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或者利用他人上传的侵权作品,在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刊登收费广告服务,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三是以会员制方式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收取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四是其他利用他人作品牟利的情形。

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如何理解。事实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指的是没有得到著作权人授权或者伪造、涂改著作权人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情形。这一点是能够证明是否侵犯著作权的重要依据;

3、什么是“发行”和“复制”。所谓发行,包括总发行、批发、零售、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所谓复制,指的是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

十、专利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专利权是由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成果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

引用法规
[1]《专利法》 第42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善意取得是否属于物权的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有几种方式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
有职务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问题
什么是邻接权?
2023发表权、发行权到底有几种不同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著作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2023发表权、发行权到底有几种不同

    2025-07-294 人看过

    一、2023发表权、发行权到底有几种不同 一、发表权与发行权代表的权利不同1、发表权是人身权利。2、发行权是财产权利。二、定义不同1、发表权又称公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指作者享有将作品公之于世的权利。2、发行权,是指著作权人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印件的权利,

  • 什么是邻接权?

    2025-07-288 人看过

    一、2023邻接权跟著作权应该怎么样区分 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以外,几乎都是法人。2、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加工

  • 善意取得是否属于物权的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有几种方式

    2025-07-283 人看过

    一、善意取得是否属于物权的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有几种方式 善意取得属于原始取得的方式。中国的原始取得主要形式包括劳动生产、收益、孳息、添附、无主财产、拾得无主物、失散的饲养动物、先占、善意取得、没收、征收、税收。1、原始取得劳动生产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获取劳动产品,以及

  •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

    2025-07-283 人看过

    一、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 从概念可以看出,邻接权是从著作权派生出来的权利,没有著作权就没有邻接权。相反,没有邻接权,著作权的传播和发展就受到一定限制。由此可见,二者紧密相连、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发展。著作权是邻接权产生的前提与基础,而邻接权的产生又完善和发展了著作权。著作权

  • 有职务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问题

    2025-07-283 人看过

    一、你好,问一下有职务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 1、一般情形的职务作品由作者享有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一般情形下,著作权虽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该作品。且该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

  • 一、个人作品中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个人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作者终生以及作者去世之后的50年内,属于视听作品的,视听作品的发表权及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是50年,著作权中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永久受保护的。在法定保护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使用他人

  • 一、善意取得是否属于物权的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有几种方式 善意取得属于原始取得的方式。中国的原始取得主要形式包括劳动生产、收益、孳息、添附、无主财产、拾得无主物、失散的饲养动物、先占、善意取得、没收、征收、税收。1、原始取得劳动生产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获取劳动产品,以及

  • 一、蚌埠委托一个律师起诉大约多少钱 律师一般收费标准是几千元左右,律师收费标准并没有在法律上进行统一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几千元左右。以下标准可作参考(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

  • 一、如何在网上申请工商变更登记,法律上如何认定 专业分析登录当地工商局网站,提出申请,填写变更信息,点击提交,流程编号,受理人员一般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人符合资格,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审查通过,完成变更。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

  • 一、著作权不保护什么用,什么样的作品不被保护 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2

  • 一、侵害著作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侵害著作权的认定标准是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也没有法律上的依据的时候,擅自使用他人的作品,或者是擅自行使制作权人的专有的权利的行为,那么就属于侵害著作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著作权侵权损失计算标准是固定的吗,具体是怎么规

  • 一、著作权邻接权到底都有多少区别2023 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以外,几乎都是法人。2、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加工

  • 一、辽源委托一个律师起诉一般多少钱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以市场调节价为主、政府指导价为辅的价格管理方式。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

  •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费是多少?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算版权吗?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250元/件次。该项目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2、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每次100元3、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费50元/件。二、著作权登记收费是按字数

  • 一、怎么区分邻接权与著作权2023 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以外,几乎都是法人。2、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加工后的作

  • 一、网络小说怎么保护版权,有哪些相关规定 专业分析首先,权利人在发现自己的版权被侵犯时,可以向侵权的网站发出投诉通知书,要求侵权网站删除、断开侵权链接。一般来说,网站在收到投诉通知时,应立即断开侵权链接。其次,如果侵权网站不配合,权利人可以委托律师向侵权网站发律师函,向侵权网站提

  • 一、什么是著作权邻接权?邻接权的区别是什么?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有以下这几点,分别是:第一,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而邻接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传播者,即图书、期刊的出版者;音乐、戏剧等表演者;录音、录像的制作者以及广播电视组织等,除表演

  • 一、著作权属于财产权还是人身权,有没有法律依据 著作权既包括财产权、也包括人身权,是由这两种权利共同组成的,著作权可以进行转让,但是能转让的只是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不具备转让条件,转让著作财产权的时候,需要签订转让合同。二、著作权属于财产权还是人身权,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专业分

  • 一、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是哪些,侵害著作权的 所侵害的标的应当在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内。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标的,随着科技的发展,逐渐的扩张,几乎涉及到一切智力劳动的创作成果。为了包容各类的创作,以及适应未来可能发展出的传播方式,各国著作权法一般采概括性的规定与列举式的规定相结合,以灵

  • 一、2023发表权和发行权差别有什么体现 一、发表权与发行权代表的权利不同1、发表权是人身权利。2、发行权是财产权利。二、定义不同1、发表权又称公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指作者享有将作品公之于世的权利。2、发行权,是指著作权人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印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