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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子女有监护人权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9-04 14:56:41 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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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子女有监护人权吗
成年人子女有监护人权吗

一、成年人子女的监护权

成年人的监护人只可能发生在该成年人因疾病等情况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最常见的如精神病患者。成年人有监护人吗依据我国民法及民通意见等规定该成年人的监护人次序依次为1、他的配偶,

2、父母或成年子女、

3、其他近亲属,

4、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5、没有上述4类人,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需要注意的是这个监护人的确定是有次序的,原则上如果前后次序的监护人发生抢夺监护权的争议,都是由前一次序的人行使,如果是同一次序,或者是有其他情况无法确定监护人,或者是都不愿行使监护权利,则应该有有关单位加以指定,如果对指定的监护人有不同意见应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最后补充下,监护人对该成年人承担的职责是很重大的,需要谨慎考虑,且如果确定了监护人,则不允许私下进行变更,否则新老监护人都要对该成年人的行为负责

二、成年人是否有监护人?监护方式包括哪些?

正常的年满18周岁的人,就是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此时是没有监护人的,除非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这种情况下才有必要设立一个法定监护人。监护方式法定监护;指定监护;遗嘱监护;约定监护。

三、"监护权从出生到成年的监护权"

律师解答
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由父母来行使,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照顺序担任监护人行使监护权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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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1]《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四、监护人有权处理未成年人的财产吗?

监护人有权处理未成年人的房产。有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属于法律上规定的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的大部分行为都需要由监护人来代理。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父母有权利也有义务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承担监督和保护责任。

五、成年子女是否有监护人?

律师解答
成年子女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不需要被监护,没有有监护人;如果丧失或者全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有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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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1]《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六、监护人的权利对未成年人的监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第九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八条
[2]《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九条
[3]《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条

七、父母没有监护能力,监护人能否有监护权?

律达网祖父母、外祖父母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亲属;⑤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出可以担任监护人。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

4、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讼的,由人民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

八、"成年残疾人是否可以被强制监护?"

被监护人是成年精神残疾者,监护人是她母亲,监护人是有权处置其名下财产的;不过需要有前提就是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可以处置财产;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非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如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出国留学等,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九、无子女独居老人监护人认定和监护权的保障

只要双方愿意,老人可以找任何人当自己的监护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民法总则》第33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履行监护职责包括遗赠扶养协议中的监护人承担被监护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同时,监护人也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总则》 第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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