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人身侵权 > 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算?被扶抚养人生活费是怎么算的?

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算?被扶抚养人生活费是怎么算的?

来源:法否网 2025-08-19 00:06:34 10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算?被扶抚养人生活费是怎么算的?
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算?被扶抚养人生活费是怎么算的?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算计算被扶赡人赡养费的常用方法。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上述规定,在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时,应当首先确定那些人属于被扶养的人,然后主要依据年龄分别计算。确定被扶养人时,以“实际扶养”为判断标准,实际扶养属于事实上的扶养而非法律上的扶养,不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同其扶养的人之间有无法律上的扶养关系,只要他们之间形成事实上的扶养关系,被扶养的人就能够请求交通事故责任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被抚养人没有其他生活来源,是指被抚养人的生活来源主要依靠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死亡或致残而不能再提供生活来源时,被抚养人难以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生活来源。  至于交通事故责任人负担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年限,依被扶养人的年龄和有无劳动能力而有所不同。公民年满18周岁,取得基本劳动能力,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生活来源;而公民在18周岁以下的,不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不能参加劳动以取得生活保障,所以,一般的原则是事故责任人负担其至18周岁的扶养费。除此外,被抚养人无论是否已年满18周岁,如果因生理或精神缺陷使其不能参加劳动以获取生活来源,那么责任人应负担其20年的扶养费,但对于年满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被扶养的年限减少1年,但对于年满75周岁以上的被抚养人,则一律负担5年的扶养费。  其计算公式为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8条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起算标准及其法律规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起算标准是需要被扶养人的具体年龄,以及受诉法院的人均收入水平等来确定的。此时是可以划分为四个档次的,第一个档次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第二个档次是18-

60周岁之间的;第三个档次是60-74周岁之间的;第四个档次是75周岁以上的。

四、赡养费在法律中是否包括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一、什么是被抚养人被扶(抚)养人生活费是指患者在发生医疗事故前,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向受其扶(抚)养者提供的必要生活费用。计算该项赔偿额时应注意被抚养人的法律特征(构成要件)

1、被扶养人须是侵权行为的非直接受害人2、被扶养人须是直接受害人生前或致残前扶养的人3、被扶养人须是因侵权行为而致其法定扶养权利丧失的人4、被扶养人须是因此而享有法定扶养赔偿请求权的人END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标准是什么被扶(抚)养人生活费的标准

1、被扶(抚) 养人以患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抚)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条例》规定,确定被扶(抚)养人的标准有两项,一是受患者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抚)养,二是没有劳动能力。实践中,被扶(抚)养人的范围包括患者的未成年子女(亦应包括已成年但尚无劳动收入的大学在校学生)、无劳动收入的配偶、患者的父母以及其他确受其实际扶(抚)养且无劳动能力者。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患者父母而言,该项费用应称为“赡养费”。

2、《条例》没有规定“丧失劳动能力”的认定标准,也没有说明是全部丧失劳动能力还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对此,可参照其他相关规定加以确定。原劳动部《工伤保险办法》第14条规定,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按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符合评残标准1~4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当存在多个扶(抚)养义务人时,医疗机构仅承担患者应承担的扶(抚)养费份额。例如,患者兄弟姐妹三人,母亲已去世,父亲健在,受患者生前扶(抚)养且无劳动能力。在此情况下,由于患者父亲的抚养(实为赡养)义务人为三人,因此医疗机构只承担三分之一的抚养费份额。

4、扶(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方法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5、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患者被扶(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47条规定,侵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依靠受害人实际扶(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当予以支持,其数额实际情况确定。《条例》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丧失劳动能力”一词应包括了“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情形。关于该项费用,笔者认为,可先按全部丧失劳动能力者的方法计算,再患者伤残等级按比例折算。但是,由于现行支付标准已经很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果再按比例折算则有失公允。因此司法实践中多是按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计算。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伤残等级为6~10级的残疾者是否需要支付被扶(抚)养人生活费,人们有不同的看法。

6、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以上就是被扶养人生活费赡养费,具体有什么规定的回答,你可以参考一下。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办法》 第14条
[1]《若干意见》 第147条

五、"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是否需要年龄来计算"

自出生起就需要计算抚养费。如果双方离婚之后子女由其中的一方抚养,那么没有获得直接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向子女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并一直支付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六、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交通事故中的被扶扶人生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丧失劳动本领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乡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准则计量。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量至十八岁;被扶养人无劳动本领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量二十年。但六十岁以上的,年纪每增加一岁减少2年;七十五岁以上的,按五年计量。rn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受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本领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出上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乡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七、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计算方法

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八、"家庭抚养费分配被抚养人生活费归属,其余开销分配"

建议携带手续当面询问律师,我是福州本地专业律师,需要帮助能够找本律师 如有疑问可电话或当面询问。欢迎来电询问您的法律问题,在我的本领范围能够给您提供一些解决思虑和法律途径。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与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有关系,政府给多少岁?

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

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能否算作抚养费?"

1、以扶养人的户口类别(而不是被扶养人的户口类别)确定赔偿基数,即扶养人是城镇户口的,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扶养人是农村户口的,按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2、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或保险公司理赔案件处理完毕时的上一统计年度统计确定赔偿基数,如保险公司处理理赔案件过程中,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统计调整,则应按新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3、以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确定赔偿基数,但如受害人(扶养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则应按受害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4、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考虑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扶养人伤残等级确定赔偿比例,一至十级伤残对应的赔偿比例分别为100至10,伤残等级每降低一级,赔偿比例就降低10。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误工费一天多少钱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付标准
专利权商标权的差异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哪些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2023年保密协议的违约赔偿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算?被扶抚养人生活费是怎么算的?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误工费一天多少钱

    2025-09-0320 人看过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

  • 2023年保密协议的违约赔偿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2025-09-032 人看过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

  •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哪些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2025-09-033 人看过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

  • 专利权商标权的差异

    2025-09-032 人看过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

  • 平等原则是什么

    2025-09-035 人看过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