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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罪的刑法规定串通标

来源:法否网 2025-06-30 11:48:45 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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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罪的刑法规定串通标
串通投标罪的刑法规定串通标

一、串通投标罪刑法规定、量刑标准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七十六条 [串通投标案]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四)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这就是串通投标罪的量刑标准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七十六条

二、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

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例如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行为都属于串通投标罪,应予立案处理。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

2021]23号)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6.本规定中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是指接近上述数额标准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

7.对于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予立案追诉。

8.本规定中的立案追诉标准,除法律、司法解释、本规定中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于相应的单位犯罪。串通投标罪的刑事处罚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二百二十三条

四、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四)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五、串通投标罪的定义及定罪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对串通投标罪定罪标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招标活动的参加人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本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设的罪名。刑法第223条的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立案标准的第1项规定,“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这里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行为人串通投标的行为给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所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不包括间接经济损失。立案标准的第2项规定,“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招标活动的参加人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的”,应当立案追究。所谓威胁,是指行为人对投标招标活动的其他参加人,采用精神强制的方法使其产生恐惧,而被迫接受行为人提出的招投标条件的行为。所谓欺骗,是指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其他招标人、投标人“自愿地”接受行为人提出的招投标条件的行为。这种“自愿”,实际上是受行为人的欺骗而上当所致,并非真正自愿接受。立案标准的第3项规定,“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应当立案追究。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223条

六、"串通投标罪的刑事责任"

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犯串通投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罚。大家在适用上述规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人民法院对于这种犯罪分子,要注意在判处自由刑的同时,一并判处罚金刑,或者单独适用罚金刑。也就是说,不管主刑如何判处,都不能不判处罚金刑。

2、注意处理好共同犯罪的问题。本罪是必要的共犯,即只有两个以上的主体,即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招标人和投标人串通投标,共同实施犯罪才能完成。至于如何确定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应负的责任,要案件的具体情况,依照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处罚原则处罚。

七、标罪的构成要件及其辩护

一、串通投标罪的构成要件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复杂客体,既侵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串通投标的行为。所谓串通投标是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违反有关程序所发生的限制竞争行为的统称,具体地说,就是指在招标投际的过程中,投标人之间私下串通,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共同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相互勾结,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

1、投标者相互的串通投标2、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本罪属情节犯、只有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才能构成本罪,情节不属严重,即使实施了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采用卑劣手段串通投标的;多次实施串通投标行为的;给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造成恶劣的影响甚至国际影响的等等,(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就招标人而言,是特殊主体,就投标人而言,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31条之规定,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本罪属于共同犯罪,构成本罪的投标人或招标人都是共同犯罪的实行犯,行为人有可能有主犯和从犯之分,但不存在教唆犯和胁从犯。(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串通投标的行为会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但仍决意为之,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后果的发生。二、单个人能构成串通投标罪吗串通投标罪依照刑法条文的表述,是一种必要的共同犯罪,必须由两个以上的行为主体才能构成。其特点是以两个以上行为主体的共同串通投标行为作为犯罪构成的要件。一般地说,投标人之间,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相互勾结实施串通投标行为,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人即构成该罪的共犯。单个招标人或单个投标人不可能单独构成该种犯罪。在处罚这种串通投标罪的共犯时,应当行为人各自在犯罪行为中所起的作用来决定他们的刑事责任。但实现串通投标犯罪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犯罪过程中,要涉及很多环节,各成员必须有明确、细致的分工,才能完成串通投标活动,在共同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地位必然不同,因此,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人员应区分主、从犯。

八、串通投标罪的定义和量刑标准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串通投标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串通投标罪的特征第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正常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也侵害了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招标、投标是一种竞争性很强的市场交易方式,其优越性在于优胜劣汰,使整个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其本身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倘若当事人通过串通投标的不正当手段排斥他人的正当竞争,就会使招标投标活动丧失其原有功能,进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两方面的行为一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这通常表现为投标人之间相互通气,彼此就投标报价形成书面或口头的协议、约定,或者就报价互相通报信息,以期避免相互竞争,牟取不正当的利益。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投标人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投标报价。

3、投标人之间约定,在类似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

4、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约定给没有中标或者弃标的其他投标人以“弃标补偿费”。这里,须区分这样几个概念投标报价、标底和标价。所谓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向招标人出示的愿意付出的交易商品或完成工作的价位。

九、串通投标罪的认定如何认定串通标行为?

串通投标罪如何认定,串通投标罪怎么处罚一、串通投标罪的认定本罪与非罪的界限串通投标罪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该行为的情节严重与否,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否则不以犯罪论,对于何为情节严重,应当由最高作出司法解释。在认定情节严重与否时,应当考虑犯罪手段是否恶劣、是否屡教不改、行为的及社会影响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本罪与贿赂罪牵连行为的认定在行为人犯串通投标罪的同时,往往可能牵连犯有贿赂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罪名,如投标人贿赂招标人许以特定经济利益,诱使其泄露标底,或者招标人接赂,泄露标底等商业秘密。由此可见,基于本罪特点,往往可能出现牵连犯罪的情况。对于此种牵连犯罪行为,因无法律的特别规定,应依法理,适用以一重罪处断为宜。二、串通投标罪怎么处罚《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

十、串通投标罪什么是串通,如何量刑和判断,如何判断串通行为。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串通投标罪如何认定,串通投标罪怎么处罚一、串通投标罪的认定本罪与非罪的界限串通投标罪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该行为的情节严重与否,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否则不以犯罪论,对于何为情节严重,应当由最高作出司法解释。在认定情节严重与否时,应当考虑犯罪手段是否恶劣、是否屡教不改、行为的及社会影响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本罪与贿赂罪牵连行为的认定在行为人犯串通投标罪的同时,往往可能牵连犯有贿赂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罪名,如投标人贿赂招标人许以特定经济利益,诱使其泄露标底,或者招标人接赂,泄露标底等商业秘密。由此可见,基于本罪特点,往往可能出现牵连犯罪的情况。对于此种牵连犯罪行为,因无法律的特别规定,应依法理,适用以一重罪处断为宜。二、串通投标罪怎么处罚《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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