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侵占罪的构成要件的规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你好,我国刑法中关于非法侵占罪的构成要件的规定,有以下前提条件“合法持有他人财物”是侵占罪成立的前提,“合法持有他人财物”既说明了持有的对象物范畴也说明了持有行为的法律性质。以合法的方式代为保管他人的财物即财产所有人、保管人以合法的方式将财物的占有权转移给行为人,行为人“代为保管”财物亦即“占有”财物,其法律上和事实上的原因和是多种多样的,如受他人的委托代购商品而合法保管他人的财物,因民法上的“无因管理”而合法地持有他人的财产,这里的委托关系不一定要有成交的合同,日常生活事实上存在委托关系即可。合法持有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将合法持有的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已有属于侵占罪的另一种类型。这里需要讨论的是遗忘物与遗失物有无区别、如何区别?侵占遗失物的是否构成侵占罪?应当说,遗忘物与遗失物尚有所不同前者情况下,物主一经回忆较容易找回或者能够知道失落的大致范围,财物一般尚未完全脱离物主的控制范围;而后者则不同,是所有人或持有人因一时疏忽,偶然将财物失落在某处,并且很难回忆起遗失在何处、很难找回,即对财物的失控程度较高。但是,遗忘物与遗失物具有共同的本质--都是财物所有人非出于本意而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从另一方面来说,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对失控之物的主观心态来界定遗忘物与遗失物,对于司法实务而言意义不大。总之,虽然可以承认遗失物与遗忘物是有所区别的,但是基于二者本质共性,均可以成为侵占罪的对象。如在遗失物的情形下,权利人也许不知自己的财物何时何地、如何丢失的,此种情况下难以存在要求拾捡者要求归还的问题,故而难以认定拾捡者构成侵占罪的问题(从刑事程序角度讲甚然),但也不能排除找到拾捡者并且要求其归还的可能性,此时,要求拾捡者归还而拒不归还的,当然也可以构成侵占罪。持有他人财物状态的法律评价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不论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还是“持有他人遗忘物、埋藏物”均属于合法地持有,如果是非法地持有状态,则不存在侵占罪的前提。如甲欲向国家工作人员乙行贿而将财物委托丙转交,但丙将该财物全部独吞,则丙能否成立侵占罪?由于甲委托丙保管财物的行为本身是非法的,丙对该财物也不存在合法持有的关系,甲对该财物已经没有返还请求权,而侵占罪所保护的法益不是占有而是所有权,故丙的行为不宜成立侵占罪。当然不成立侵占罪并不意味着丙就能自动取得该财物所有权,由于该财物事实上具有非法性质,是赃款赃物,依法应予没收。再如窝藏或者代为销售的赃物,行为人占为己有,而拒不退还,则应成立窝赃罪或销赃罪,不成立侵占罪。因为不存在合法委托关系,行为人不属于合法占有。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所谓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通过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约或有关规定而为他人收藏、管理的财物,所谓他人的遗忘物,是指出于自己的本意,本应带走却因遗忘没有带走的财物,如买东西将物品忘在柜台上,到他人家里玩将东西遗忘在人家家里,乘坐出租车把财物遗忘在车里等。应当提出,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后者是失主丢失的财物,失去对财物的控制时间相对较长,一般也不知道丢失的时间和地点,拾捡者一般不知道也难以找到丢失之人。而遗忘物,则是刚刚、暂时遗忘之物,遗忘者对之失去的控制时间相对较短,一般会很快回想起来遗忘的时间与地点,回来寻找,而拾拣者一般也知道遗忘者是谁。遗忘物也不同于遗弃物,后者则是所有人或保管者不再需要而基于自己的意志加以处分而抛弃的财物。所谓埋藏物,是指为隐藏而埋于地下之物,如埋在自己院子里的钱财、埋在坟墓中的珠宝等。埋藏物不同于地下的文物,后者年代久远,具有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一般应属于国家所有。总之,无论是代为保管之物还是遗忘物以及埋藏物都必须是他人的财物。所谓他人,在这里仅指公民个人,不包括国家或单位。国家、单位之物基于委托或其他原因而由他人代管的,行为人如果非法占为己有,则应构成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他人遗忘的财物,财物的所有权虽然可能是国家或单位的,但遗忘行为仅是个人行为,其应对遗忘之物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从本质上讲,仍属于遗忘者个人之物。至于埋藏物,国家和单位一般不会为了隐藏而埋于地,因此,不会存在本罪意义上的埋藏物。至于这些财物的表现形式,则可多种多样,既可以是动产,又可以是不动产;既可以是有形物,又可以是无形物;既可以是合法之物,又可以是违禁品、赃物;等等。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如果不是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财物就具有非法性,则不可能构成本罪。合法持有,其形式多种多样,如接受他人的馈赠,通过合法交易等,但本罪的合法持有,刑法的规定,仅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代为保管,既包括受他人委托,代为收藏、管理其财物,如寄存、委托暂时照看,又包括未受委托因无因管理而代为保管他人的财物;既包括依照有关规定而由其托管的财物,如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财物依法应由其监护人代为保管,又包括依照某种契约如借贷、租赁、委托、寄托、运送、合伙、抵押等而持有代为保管,但因职务或工作上的关系代为保管本单位的财物的,不属于本罪的代为保管。行为人如果将财物非法占有的不是构成本罪,而是构成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2拾捡他人的遗忘物。3发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但这种发掘得到不能属于非法。其一般应出于善意偶然得到,如果其本身非法,如盗掘他人埋在坟墓中的财物,或明知他人将某物埋下而故意盗掘得到,就不是构成本罪,这时构成犯罪的,应以盗窃罪论处。
2、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有的是将财物出售、赠与他人,有的是出租、消费、充抵债务、设定抵押加以使用,但不能包括故意毁坏这种处分。具有后者这种行为,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治罪科刑。所谓拒不交还,是指依法、依约而当将他人的财物退回而拒不退回,如财物所有人明确提出交还并举有证据证明属及所有,行为人仍视而不见,明确表示不予归还;或者虽然表示归还,但事后又擅自处分致使实际无法交还;或者采用诸如谎称财物被盗、丢失等欺骗手段而拒不归还;或者携带财物逃离他乡而拒不归还;或者已经非法处分而拒不追回或者赔偿的等等,当然,行为人如果最终还是交出或者退还了财物,或者是在他人明确提出主张交还前处理了财物事后已作了或答应赔偿的,甚至是在他人提出主张后还擅自处分财物但又作了赔偿的,等等,就不应以本罪论处。侵占罪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偿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费用而迟延交还的或者因不小心毁坏或丢失的等,就不能以本罪论处。
二、关于构成侵占罪的数额起点怎么定是怎样规定的
视情况而定。3000元,侵占罪也还是会侵占的数额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三、侵占罪的构成要素,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1、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个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一个是他人的遗忘物。一个是他人的埋藏物。
2、侵占罪是典型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本条是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五种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中惟一的没有例外,只能由受害人或刑法第98条的规定由其近亲属告诉的犯罪。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从刑法角度分析侵占罪的性质——有规定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自诉案件有几种,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不告不理”是人民法院处理案件的一条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
一、新刑法264盗窃罪的规定是哪些 1、法律依据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2、法律依据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
一、侵权行为法管辖法院是哪里? 我国法律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些权利是不能受到侵犯的,但实践中,侵权事件的发生并不少见,而因侵权行为引起的诉讼也很常见。我们知道,诉讼活动是有管辖规定的,那侵权行为法管辖法院是哪里?听律网小编提供了以下,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二、侵占罪法院不给立案可
一、如何判定重婚罪,怎么样才算重婚罪? 相关规定,对于怎么样才算重婚可参考如下,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
一、重婚报警,警察会立案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重婚报警,警察会立案。重婚罪属于可自诉、可公诉的案件,所以也就是说并不是仅仅只有婚姻受害方可以报警追究当事人的重婚行为,如果外人由于他人涉嫌重婚罪的行为遭受了损失的,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控告他人触犯了重婚罪,警察会依法立案。二、情感纠纷
一、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审理特点,法律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自行和解是当事双方行使诉讼权利的一种行为。对于当事人达成自行和解协议或者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确属自愿合法且不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公民利益的,应当允许。对
一、刑法规定刑事自诉案件有追诉时效的限制么有没有法律规定 刑事自诉案件有追诉时效的限制,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
一、诈骗罪是数额犯吗,是不是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额才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是数额犯,行为人采用诈骗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能构成诈骗罪,予以立案追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一、法律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件的公安立案追诉标准是怎样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自诉还是公诉案件,该如何规定的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即属于自诉案件,又属于公诉案件,既可以由受害者携带相关材料去法院起诉,也可以由公安机构立案调查,整理案件的证据,向检察院审查起诉,再由法院审理判决。二、法律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包括调解书吗,法律上的具体规
一、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怎么处罚?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处罚1、一般来说,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一般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如果是属于单位犯本罪的,应对单位处以相应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刑法》第二百
一、女方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女方起诉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 上文所述,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
一、虐待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长期受虐待逐渐造成身体的严重损伤或导致死亡,或者由于被害人不堪忍受长期虐待而自杀造成死亡或重伤
一、重婚案可以撤诉吗,法律怎样规定 律师解答重婚案一般无法撤诉,但如果属于自诉案件则受害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撤诉。如果是由检察机关提起重婚罪的诉讼,则属于公诉案件,作为婚姻受害方的当事人无资格提出撤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
一、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吗,有没有规定? 侵占罪的确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案件。通常如果是当事人把别人的财物想要非法的占有,而且涉及到所占有的财物数额是比较巨大的并且在别人的要求下也不愿意退还,那么通常当事人需要承担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之内的刑事责任。二、侵占罪必须告诉才处理吗
一、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主要是《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
一、规定遗弃罪告诉才处理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遗弃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遗弃罪属于公诉案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到有关部门报案,《刑法》规定,公民对年老、年幼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且具有扶养义务的亲属拒绝扶养造成严重后果的,通常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二、遗弃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一、民法典规定父亲拒不支付抚养费算遗弃罪吗? 遗弃罪不包括父亲拒不支付抚养费的行为。但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一、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业分析刑事诉讼法中的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虽然都是刑事案件,但二者之间是有严格区别的,主要是(一)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
一、对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的处罚一般是怎样的 一、虐待家庭成员处罚如下1、虐待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尚未构成虐待罪的,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才处理虐待家庭成员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把握“不告不理”的原则。2、构成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才构成虐待罪。情节恶劣是指虐待的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