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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专利质押的利弊分析

来源:法否网 2025-10-26 05:03:57 1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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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专利质押的利弊分析
软件专利质押的利弊分析

一、专利权质押和利权质押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专利权质押,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设定质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出质专利权中财产权的变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那么专利权质押如何进行,利权质押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二、"权利质押合同中的和实现程序"

一、权利质押的实现程序是怎样的
权利质押的实现程序

1、以载明兑现或者提货日期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另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2、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3、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将出质的权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但须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将出质的权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所得的价款应当提前向质权人清偿或向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二、质权合同的有哪些
质权合同的有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以明确实行质权时,就质物优先受偿宾主债权的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明确质权发生的依据,同时也确定了质权人实现质权时,应质物优先受偿的主债权范围。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在主债务人债务清偿期届满前,质权人直接享有的只是占有质物的权利。

3、质物的状况,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质物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动产为何物。因为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质权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就是在质权实现时,也要实行质物的变价。

4、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因此,出质人欲适当减轻自己的担保风险,可以与质权人约定仅就主债权或仅就主债权的一部分等提供质押担保。

5、质押移交的时间,由于只有当出质人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才算生效。若质押合同不记载质物移交的时间或者记载得不明确,则质押合同虽已成立,但若债务人或第三人迟迟不移交质物,则质押合同没有生效。

三、信用卡诈骗立案要侦查信用卡诈骗的立案侦查程序

1、如果你欠款金额达1万元的,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一般要经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九十六条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九十六条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九十六条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九十六条
[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九十六条

四、专利无效证据检索的规定

专利无效证据检索的规定是是一种技术方案检索,一般技术方案检索对前案或对比文件的要求是不求最全,只求最准。然而,现实情况下往往很难找到某一篇最准的证据文献,所以在实操中,我们一般会把无效检索的目标调整为寻找最佳的证据组合。

五、软件专利侵权行为包括假冒、非法使用、抄袭、重复使用、伪造等。

1、未经软件著作权人的同意而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作品。

2、将他人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或者登记。

3、未经合作者酌同意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独立完成的作品发表或者登记。

4、在他人开发的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开发的软件上的署名等情形。

5、法律依据《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六、侵犯知识产权的处罚

专利的客体是产品,是技术方案,不是作品。

七、专利侵权行为的判断如何确定直接侵权还是间接侵权

(一)有专利间接侵权行为实际发生和其他侵权行为一样,专利间接侵权行为必须实际发生。  (二)原则上要有直接侵权行为发生,且间接侵权行为与直接侵权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间接侵权的成立是不是一定要以直接侵权的发生为前提,学界有“独立说”和“从属说”两种意见。“独立说”认为,法律里规定或者实践中承认间接侵权是为了更有效地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间接侵权应当具有独立性,判定间接侵权成立与否不应该以直接侵权行为的发生为前提条件。“从属说”认为,相对于直接侵权而言,间接侵权起的是辅助性的作用,间接侵权行为的成立应当以直接侵权行为的发生为前提,没有直接侵权就没有间接侵权。  (三)间接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的心态。  一旦专利间接侵权被认为是一种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专利侵权的行为,则专利间接侵权行为人应有主观上的故意。一般来讲,教唆、帮助他人的主观心态是故意,教唆、帮助活动不构成过失。

八、专利诉讼中的手续和检索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分析报告和通用专利检索报告的区别

你好,专利检索报告是之前的名称,专利权评价报告是现在使用的名称,两者是同一个东西只是名称分别而已。

九、探索新型实用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费用的缴纳时间及程序

您好,发明专利自专利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的任何时间都可以缴纳。如果超过三年没有缴纳实质审查费,专利将被作为“视为撤回”处理。为了加快发明专利的审查进度,申请人可以在递交申请文件时将审查费与申请费一起缴纳,应当注意的是,在提交申请文件时要同时提交《要求提前公开声明》文件。因为在申请文件没有提前公开的情况下,即使缴纳了实质审查费,该专利申请也不会进入实质审查程序。

十、专利质押的处置途径

很多人如果手上享有专利却资金苦难的话可以将自己合法的专利进行质押,然后在进行融资,对于质押专利权就是将专利进行抵押向银行贷款,处置质押的专利有什么途径?对于质押的专利处理方式可以进行再出手,或者是利用专利进行商业活动,下面就由听律网小编来为您全面了解。 专利质押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为质押标的物出质,经评估作价后向银行等融资机构获取资金,并按期偿还资金本息的一种融资行为。 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质押风险的影响因素分为四种类型: 资源类的、经营类的、利益类的和市场类。 (

1) 资源类的: 包含知识产权的质量、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即是否存在法律纠纷等三个方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资源类风险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知识产权的属性差异,二是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差异。企业的知识产权质量越高、法律状况明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越低。 (

2) 经营类的: 包含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水平、财务报表是否完备、从事的行业、高管人员的素质。作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还款的直接来源——企业,其业务经营的状况直接影响到银行的贷款是否能够归还。 (

3) 利益类的: 包含共同利益、分配不公平。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本身而言,其目标是使融资相关主体的利益最大化或是竞争力的最大提升,但是对于不同的运作模式的知识产权质押业务来说,各个质押融资的利益目标和利益分配有可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必然会影响到知识产权质押的协同效应和主体间的金融共生关系。 (

4) 市场类的: 包含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流动性、知识产权处置路径是否单一、金融市场完善程度、法律法规是否健全。这一类型的风险跟知识产权质押的外部市场环境相适应。相对而言,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和金融市场越发达,知识产权处置越容易,越不可能产生由于企业到期无力还贷面临的知识产权处置无门形成的处置物无法及时或不能变现。小企业贷款的期限短,问题出现快,而我国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尚不完善,导致了知识产权变现困难。 完善机制 编辑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欧美发达国家已十分普遍,在我国则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尚需完善的机制包括 一、建立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协同推进机制; 二、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服务机制; 三、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 四、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管理体系; 五、建立有利于知识产权流转的管理机制。 商标权质押贷款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手段,目前国内多省市地区都鼓励企业利用多年来积攒的无形资产来进行融资合作,各大商业性银行也对一些信誉度较高的企业发放质押贷款,主要体现在曾获得省著名商标 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居多。 目前凡是以知识产权质押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银行,对于贷款企业的授信额度都较低。以交通银行为例,在此次关于知识产权贷款的规定中,专利质押贷款采用综合授信方式,发明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25%,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15%,商标专用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50%,最长期限可达3年。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一种具有创新意义的信贷品种,是指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用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法核准的商标专用权作质押物,从银行取得借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借款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贷款对象为湘潭市持有《商标注册证》并经依法登记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且已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获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有3年连续盈利纪录,其商标专用权的价值经专门的商标评估机构确认,在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内,原则上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其商标专用权价值50%的一年期以内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不超过3年。 处置质押的专利有什么途径?对于质押的专利银行往往是将其转卖给所需公司,如果是质押给个人的话,可以签署合约将其专利抵押成钱财,或者是将专利利用建立公司,这都是专利质押后的途径,由于专利非常昂贵,非常多用其专利用途建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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