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侵权抗辩中的先用权抗辩什么是商标侵权,法律规定是什么?
商标侵权抗辩中的先用权抗辩是申请注册商标之前,如果他人已经在同一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使用人已经使用,就会享有优先使用的权利。所以在商标侵权相关的诉讼活动当中,是可以适用这一原则的。
二、商标专用权侵权诉讼代理词中常见的抗辩事由
商标专用权侵权诉讼代理词中的抗辩事由,是包括通用名称的使用、药品名称的使用等。需要注意的是,在发生商标侵权的时候,一般都是已经出现了一定的损失,那么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是会起诉要求进行赔偿的。
三、商标先用抗辩权如何成立条件?
专业分析1.他人在注册商标申请日之前存在在先使用商标的行为;
2.该在先使用行为原则上应早于商标注册人对商标的使用行为;
3.该在先使用的商标应具有一定影响;
4.被诉侵权行为是他人在原有范围内的使用行为。
所谓商标在先使用抗辩权是指某人在他人申请商标注册前已经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当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核准注册后,该先用人享有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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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商标法》 第五十九条
五、侵犯商标权的法律依据美国、中国等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
专业分析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注册人拥有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六、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抗辩事由有哪些?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原告的诉讼主体不适格抗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侵权诉讼的原告应当是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提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的情况下,自行提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讼。因此,原告的主体应当符合上述规定,如果原告不符合上述规定,被告可以提出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的抗辩。二、不相同以及不相近似抗辩商标法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上述行为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因此,被告抗辩时应当原告的具体主张进行抗辩。此处仅以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主张为例进行抗辩。首先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应当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而不能以注册商标所有人实际使用的商标和该商标实际使用的商品为准。然后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一是被控侵权的商标,二是被控侵权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接下来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认定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类或者相类似。判断近似商标时所称的近似需要达到了易造成混淆的程度,即将该商标使用在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普通消费者可能会对商品的来源产生错误的认识。比较时应当采用观察、整体观察和要部观察的具体比较方法。经过上述比较如果得出商标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或者产品不属于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就可认定不构成侵权。三、在先权利抗辩《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如果注册商标与被控侵权人的合法权利(如企业名称)相冲突,就可以以在先权利进行抗辩,主张自己不构成侵权。四、通用名抗辩《商标法》规定,以本商品的通用名称进行商标注册的不予注册(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除外)。因此,如果某商标是商品的通用名称,即使经过注册,只要符合以下特征,仍然可以考虑通用名抗辩注册商标是约定俗成的商品通用名称,且使用地域范围广泛;通用名称作为商标在使用中没有获得显著性;通用名称仅仅作为注册商标的一部分,不能限制他人对该商品通用名称的使用;含通用名称的商标权人无权阻止其他人也将通用名称作为商标的一个组成部分使用。五、合理使用抗辩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上述规定,含有县级以上地名的商标,在允许注册的同时又限制了商标权人的部分权利,即不能限制他人对地名的合理使用,只要不会造成相关公众混淆或误认就不构成侵权。六、销售者合法来源抗辩《商标法》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七、诉讼时效抗辩如果原告的诉讼超过了诉讼时效的规定,就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主张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八、撤销注册商标抗辩商标法的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该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该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因此,如果原告的商标符合上述情况,被告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以否定原告的商标权。一旦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撤销申请,被告可以据此向提出中止审理的申请,并附撤销申请的副本及证据。将撤销申请的理由和证据来决定是否中止审理。听律网引用法规
[1]《商标法》 第十条
[2]《商标法》 第十一条
[3]《商标法》 第十二条
[4]《商标法》 第十三条
[5]《商标法》 第十五条
[6]《商标法》 第十六条
[7]《商标法》 第三十一条
八、商标侵权行为的判决规定
当事人侵权的情节可分为以下处罚1、 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停止该商品的销售;没收或者销毁该商品;没收或者销毁制作该商品以及商标的工具。如果侵权人不知自己销售的是侵权商品的,并且能证明自己的商品是合法取得的,则有工商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2、罚款若侵权人利用该商标获得收益的,应当处以相应罚款。违法销售额达到五万以上的,处以该销售额五倍以下的罚款;不足五万或者没有取得违法收入的,处以25万以下的罚款。若在五年内侵权人发生侵权行为两次以上的,应当从重处罚。若侵权人对处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处罚通知书的15日内向法院起诉,逾期不履行处罚并且不起诉的,将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处罚。
3、 对于处罚金额的多少有异议的,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我国《商标法》规定,如果发生侵权行为引起纠纷的,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方案;双方不愿协商或者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任意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能请求工商管理部门处理。一般来说,侵权人就侵权行为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并且应当立即停止侵权的行为。如果因侵权而造成后果严重的,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点在《刑法》中有具体的关于产权犯罪的规定。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大多数的人员来说,一旦遇到一些侵权行为的话,那么第1个反应就是可以私底下来进行一个协商,这样的一种协商的后果可能并不能够让所有的人员都满意,所以此时去法院诉讼也可以,比如说商标侵权诉讼。
九、商标先用抗辩权成立的条件
法律分析商标先用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是他人在注册商标申请日之前存在在先使用商标的行为;该在先使用行为原则上应早于商标注册人对商标的使用行为;该在先使用的商标应具有一定影响;被诉侵权行为系他人在原有范围内的使用行为。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九条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律师提示以上是“商标先用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呢”问题的详细解答。如果您的心中还有疑惑,请点击咨询按钮并简单描述您的法律问题,以便律师了解情况,给出针对性建议。相关补充1注册商标使用的消极条件是什么注册商标使用的消极条件1、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利益。
2、不得违反商标法禁止注册或使用一些标志的条款。相关补充2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商标法》 第五十九条
十、词条商标侵权在法律中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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