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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女方要返还彩礼钱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5-30 21:34:02 1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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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女方要返还彩礼钱吗?
离婚时女方要返还彩礼钱吗?

一、结婚前给女方彩礼,婚后女方要离婚,彩礼钱应不应该返还

1.彩礼能否退还,需要结合彩礼的性质、数额、用途等情况综合考虑。

2.有下列三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钱在离婚时是否需要返还?

1、给女方的彩礼钱,夫妻离婚后,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且具有以下情形的,可以要回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三、女方提出离婚是否需要返还彩礼钱?

1.法律意见不可以了。
《民法典解释》的规定,只要领取结婚证并共同生活的,彩礼是不可以退还的。

2.法律依据
《民法典解释》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四、"姐姐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男方要求姐姐退还彩礼钱,姐姐需要返还给男方吗?"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婚姻法解释(二)》 第十条

五、离婚时女方要返还彩礼吗?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给付彩礼的目的都已经实现。接受彩礼的女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由一个大姑娘变为了媳妇,其道德评价就会降低。习俗,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其次,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六、"彩礼返还之争结婚2年未育,女方可以要求返还20万彩礼吗?"

当事人结婚后离婚,附解除条件赠与行为已生效,民事法律关系已完成,已没有解除赠与的条件,当然也没有依此返还彩礼的问题。对于结婚未愈二年,且没有生育子女,因给付彩礼造成男方生活困难,负债,男方生活困难的程度、女方的实际情况适当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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