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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区开发征地应包含哪些公告

来源:法否网 2025-05-22 10:46:25 17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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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区开发征地应包含哪些公告
旅游区开发征地应包含哪些公告

一、旅游区开发征地应包含哪些公告?

公告制征地由景区管委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出让或划拨、统一管理。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直接征用农村集体的土地。景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公告制征地的具体工作。两镇人民政府、上清林场、景区计划、建设、农业、林业、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各司职责,协助和配合做好公告制征地工作。
公告制征地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用地单位或个人向景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1、用地申请书;

2、计划部门批准项目设计任务书或立项批复;

3、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必须提供建设部门规划许可证(含用地红线图);

4、建设资金落实证明;

5、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征用土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景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将征用土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予以公告。征地公告包括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地类、面积以及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期限等。

二、旅游区开发征地应包含哪些公告?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告制征地由景区管委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出让或划拨、统一管理。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直接征用农村集体的土地。景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公告制征地的具体工作。两镇人民政府、上清林场、景区计划、建设、农业、林业、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各司职责,协助和配合做好公告制征地工作。
公告制征地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用地单位或个人向景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1、用地申请书;

2、计划部门批准项目设计任务书或立项批复;

3、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必须提供建设部门规划许可证(含用地红线图);

4、建设资金落实证明;

5、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征用土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景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将征用土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予以公告。征地公告包括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地类、面积以及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期限等。

四、旅游区开发征地应包括哪些?

一、公告制征地由景区管委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出让或划拨、统一管理。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直接征用农村集体的土地。景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公告制征地的具体工作。两镇人民政府、上清林场、景区计划、建设、农业、林业、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各司职责,协助和配合做好公告制征地工作。
二、公告制征地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用地单位或个人向景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1、用地申请书;

2、计划部门批准项目设计任务书或立项批复;

3、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必须提供建设部门规划许可证(含用地红线图);

4、建设资金落实证明;

5、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征用土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景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将征用土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予以公告。征地公告包括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地类、面积以及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期限等。

五、征地公告应该包括哪些?

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
(一)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六、"征用土地公告哪些应包括?"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引用法规
[1]《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第五条

七、旅游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要看旅游开发区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和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农村房屋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该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农村土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八、征地公告包含的有哪些?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地公告应该包括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等。《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第五条 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第六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为准。违反法律规定强制拆迁法律后果表现多种多样,归纳以来表现在以下方面,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1、暴力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方面表现为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举报人控告人、绑架被拆迁人、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等,可能构成的刑法罪名有故意伤害罪、故意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侮辱罪、诽谤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报复陷害罪等等。

2、暴力损毁财物、房屋方面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3、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或方面监管部门拒不查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接到报警不出警、迟出警、不立案、不惩处或随意出警滥用暴力等等,可能构成罪、玩忽职守罪、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等等。

引用法规
[1]《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 第五条
[2]《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 第六条

十、开发商征地的程序

开发商在征地前需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以及地方政府规定需提交的相应材料、证明或图片,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同时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附下列材料

1、建设单位依法设立的有关证明;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材料;

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6、占有耕地的,提出补充耕地该案;

7、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地区的,应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8、提供地价评估报告。

十一、开发商征地是否有临时土地使用证?

法律分析开发商征地临时占用土地的应有临时土地使用证。开发商应当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开发商征地如果需要临时土地使用证的,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律师提示以上是对“开发商征地有临时土地使用证么?”的问题解答。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起在线咨询,点击页面咨询按钮我们会为您匹配律师,帮您解决问题。相关补充1开发商征地是征用还是征收是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只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征收,开发商是无权征收的,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开发商在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是有权征收的,但不是征用。相关补充2医疗用地怎么征收土地使用税医疗用地一般是不需要交土地使用税的。

1、公立医院,政府举办的医院都属于事业单位性质,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属于免征土地使用税的范围。

2、私人设立的医疗机构,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也不是统一规定的,土地使用税的具体征收标准是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七条

十二、乡镇在开发用地时能否征用集体土地,需要解决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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