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的时效管辖关于劳动仲裁效力
我国对于劳动纠纷的处理是采取仲裁前置的规定,也就是说提起诉讼前必须先行提起仲裁才能进入诉讼程序。劳动仲裁时效的规定参考如下。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劳动仲裁时效的规定参考如下。(一)企业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在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二)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三)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四)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五)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六)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是怎么规定的一、各区、县(浦东新区除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范围,包括本行政区域内除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以外的劳动争议案件。二、浦东新区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案件,包括浦东新区内的注册资金壹仟万美元以上(或者相当于壹仟万美元以上)的外商独资企业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由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管辖的范围。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是1、注册资金壹仟万美元以上(或者相当于壹仟万美元以上)的本市外商独资企业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浦东新区除外);2、本市企业与其取得合法就业资格的外籍人员、台港澳人员和定居国外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3、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
二、"劳动仲裁可以约定管辖吗?"
律师解答
劳动争议仲裁不可以约定管辖,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约定管辖不利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有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现已受理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第八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有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 第八条
三、劳动仲裁工伤认定管辖规定
工伤认定管辖地会由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管辖。进一步明确本市用人单位下属分支机构的工伤认定管辖。本市用人单位所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已经以分支机构名义独立参加工伤保险,应当由分支机构登记注册地的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管辖。
四、"申请劳动仲裁时间规定"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的规定仲裁时效期间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起的一年内。若有中断情形发生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温馨提示】
扬社会正义,助弱者维权,如果你有相关法律问题,比较紧急,请直接拔打电话或是点击咨询按钮进行在线快速提问,帮助你更快的解决问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五、劳动仲裁时效管辖的挑战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对于2008年5月1日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关仲裁时效和起诉的规定及适用《劳动法》。《劳动法》关于仲裁时效规定于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以上就是劳动仲裁的时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
六、劳动仲裁时效多久之前的劳动争议可以申请?
这个仲裁的时间是1年的。这个需要了解具体情况了才能作出准确的分析,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直接咨询周炜律师。
七、高新区一家装公司工作,利益被损害时效如何处理?
【1】劳动争议案件的时效。看你要申请解决什么事件的劳动争议仲裁。【
2】如果是申请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支付的2倍薪水,单位无交纳社会保险,应该是从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日起的2年内,劳动者应该带着证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3】如果是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补发薪水等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2年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2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量。【
5】劳动者有对单位主张过权利,申请过权利救济。从中断时间起,应该再次计量仲裁时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八、劳动仲裁委员会不服法律程序,起诉管辖的法院
劳动仲裁 一、案件受理 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被诉人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劳动者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 如双方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调查取证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证,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向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三、仲裁调解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仲裁委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四、仲裁裁决 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辨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期满不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日。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长15日。
九、劳动仲裁时效从哪一天开始计算?
《劳动法》第82条所划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但相关法律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一般的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即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的开始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82条
十、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仲裁的时效管辖是怎样规定的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均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有些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
一、案件审理后仲裁庭如何裁决,该如何规定的 审理后仲裁庭应当案件的审理情况和提供的证据作出裁决。当然了,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调解的情况之下,可以当庭对此作出调解,这个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来进行,如果双方当事人都不同意,那么就只能够做出裁决。二、以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仲裁的
一、申请仲裁的申请书怎么写,怎样提交仲裁申请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申请仲裁的申请书怎么写,怎样提交仲裁申请”问题回复如下1、要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企业一方除写企业名称外,还要写法定代表人)、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家庭地址、电话等
一、申请了劳动仲裁,合同纠纷仲裁裁决期限是多长时间 1、作出裁决的期限为仲裁庭在组庭后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2、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
一、仲裁调解裁决效力表现在哪里,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仲裁调解书可以使仲裁程序终结,裁决书一经下达,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仲裁实行的是一裁终局制度,对同一个仲裁请求,当事人不能再次申请仲裁,仲裁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二、管辖管辖可以申请仲裁吗,怎么申请仲裁
一、仲裁庭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怎么写? 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怎么写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请求事
一、仲裁协议的是什么,仲裁协议有哪些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可仲裁事项提交仲裁裁决的书面协议。仲裁协议包括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那么仲裁协议的是什么,仲裁协议有哪些?二、
一、凉山州律师诉讼费给多少,具体有哪些 1、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的,案件复杂程度、律师工作所需耗费时间,在3000-5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的,代理费不低于10000元;2、涉及财产标的的,按争议标的收取代理费,但最低不
一、仲裁裁决后不能上诉吗,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除劳动仲裁以外的其他仲裁,仲裁裁决作出之后,都不能上诉的。一般来说,仲裁一经作出就生效,如果是劳动仲裁,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此时也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如果是其他纠纷,仲裁后就不能起诉。二、法院起诉,仲裁后还能再申请吗
一、仲裁裁决具有法委效力吗,有没有规定? 仲裁裁决作出之后,就具备法律约束力,双方要按照裁决的约定执行,仲裁实行的是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书是受法律保护的,若存在一方不按裁决书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管辖管辖可以申请仲裁吗,怎么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
一、什么情况下才能申请仲裁,怎么申请仲裁 仲裁是指民事、经济纠纷的当事人约定将纠纷提交委员会,由仲裁委员会集中对案件进行判断并作出裁申请仲裁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 当事人之间达成仲裁协议,即明确约定将来发生的经发生的纠纷由某个仲裁委员会解决。2、 约定仲裁的事由必须是法定的民事
一、不服仲裁裁决起诉期有时间限制吗,该如何规定的 是有时间限制的。需要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最迟六个月之内提起相关的上诉申请,并且需要就提起的诉讼申请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超过诉讼时效的起诉案件法院有权不进行受理。二、劳动仲裁裁决上诉时效是多久,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
一、仲裁公司不执行怎么办,仲裁后公司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公司不执行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首先,需要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
一、仲裁申请什么情况,仲裁申请书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仲裁申请书撰写没有固定格式,但是应包含以下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
一、在我国仲裁裁决公开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我国仲裁裁决是不公开的。原则上,我国的仲裁裁决是可以开庭审理的,但是是不公开进行的,但是如果是申请仲裁的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协议公开进行的,此时我国的仲裁机构也是可以公开审理的。二、仲裁裁决的补正裁决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
一、在哪些情况下是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1.《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仲裁法条申请撤销后,仲裁法院有权撤销申请吗 这些就是申请撤销仲裁法条的有关规定由于仲裁采取的是一裁终局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但仲裁也难免会有不公正、不合法的裁决,这个时候能采取的救济方式就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1.仲裁裁决撤销申请的受理法院 《仲裁法》第5
一、商事仲裁不服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1、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申请不予执行裁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
一、申请不予执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多久可以申请 关于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回答为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和二百六十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
一、申请不予执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多久可以申请 关于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回答为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和二百六十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