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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起诉索要抚养费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11-01 09:58:58 1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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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起诉索要抚养费法律依据是什么
如何起诉索要抚养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什么是索要抚养费?"

律师解答
索要抚养费想要起诉的,流程如下
一、写起诉状,可以小孩的名义起诉;
二、准备索要抚养费起诉所需要的证据;
三、人民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登记手续;
四、法院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并在法定期间内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资料副本至被告,并安排开庭时间;
五、开庭审理;
六、作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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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二、"索要抚养费起诉和法律依据"

【问题解析】
律师解答索要抚养费想要起诉的,流程如下
一、写起诉状,可以小孩的名义起诉;

二、准备索要抚养费起诉所需要的证据;
三、人民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登记手续;
四、法院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并在法定期间内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资料副本至被告,并安排开庭时间;
五、开庭审理;
六、作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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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三、起诉要求以前的抚养费的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7条

四、没有工作抚养费如何给,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
没有工作,关于抚养费的给付有以下两种方式

1、可用其财物折抵;

2、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先欠着,待到有收入的时候支付。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没有工作也不能免除给付抚养费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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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一条

五、起诉索要抚养费的起诉书如何写?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拖欠的抚养费(金额)元,并一次性支剩余X年的抚养费,共计(金额)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六、被起诉要抚养费如何处理,法律如何确定。

专业分析
因不给付抚养费被起诉的,应该及时给付抚养费。
子女的抚养费数额,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予以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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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七、抚养起诉费17岁女生起诉妈妈未支付抚养费需要支付多少钱?

如有需要请直接打我手机或者面谈。

八、"抚养费由我负责,现在经济困难,可以以子女名义起诉对方要抚养费吗?"

你好,可以再次起诉要求抚养费。

九、"抚养费和抚养全,但法官无裁判抚养费只是裁判抚养全?"

您好!能够上诉明确抚养费数额。

十、"起诉索要孩子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关于抚养费的条文如下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十一、抚养费起诉书如何写,如何写财产分割起诉状。

  书中应记明原、被告以及证人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诉讼诉求及理由;证据及其来源等。  律师事务所一般备有格式诉状,可以请律师代写,这样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十二、如何起诉要求抚养费?

【法律意见】这要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如果离婚时没有要求子女的抚养费,且到现在为止子女未成年,你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第二种如果现在子女成年了,即便以前对方未支付抚养费,子女也不能再主张抚养费了。【法律依据】《 婚姻法 》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婚姻法 司法解释(一)》 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二十一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 婚姻法 》 第二十一条
[2]《 婚姻法 》 第三十六条
[1]《 婚姻法 司法解释(一)》 第二十条
[2]《 婚姻法 司法解释(一)》 第二十一条
[3]《 婚姻法 司法解释(一)》 第二十一条
[4]《 婚姻法 司法解释(一)》 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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