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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民事习惯处理民事纠纷

来源:法否网 2025-09-06 23:44:10 1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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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民事习惯处理民事纠纷
法律适用民事习惯处理民事纠纷

一、情感纠纷处理方式

一、几种民事纠纷处理方式优缺点分析
(一)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从这个概念当中反映出了两个一是诉讼活动;二是由此产生的诉讼关系。并进而反映出了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民事纠纷其自身的优缺点

1.民事诉讼的优点
一是客观性。其是基于法院代表国家作为纠纷处理的主体主持民事诉讼活动,保证了解决过程和的客观性,处理过程与均不受当事人的干扰,相较在其他纠纷处理方式中发挥重要影响作用的一些传统习俗、观念等因素而言,其对诉讼过程及的干扰降至最低。
二是公平性。由于诉讼活动严格依照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程序进行案件审理,追求程序公平,保证了纠纷的有序公平解决,而其他方式在这一点上略微有所不足。
三是强制性。国家强制力在诉讼过程和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在诉讼过程中,法院有权对妨碍诉讼秩序的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在当事人不履行判决时甚至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等措施。这也成为了当事人首选诉讼解决纠纷的主要原因。

2.民事诉讼的不足
一是高成本。从国家层面来说,整个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到的最终执行,国家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从当事人层面来说,不管纠纷处理如何,当事人均要耗费大量的精力、财力。
二是费时间。程序严格,保证了公正,但同时由于其繁琐和死板,环节过多,甚至由于目前各级法院案件过多造成“积案”等原因,耗费大量时间,导致诉讼效率低下。
三是合法但不一定合理。法律规定保证了过程和的合法性但没有考虑其他主客观因素,这就很容易造成合法但是不合理,当事人对诉讼从内心很难接受,造成对诉讼的不信任。
四是地方保护主义明显。地方法院为维护本地经济利益,往往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尽量做出有利于本地当事人的判决,无法做到真正的客观公正。
(二)仲裁
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由第三者做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当事人有协议,且提交仲裁的事项是法律允许仲裁的事项。与解决民事纠纷的其他方式相比较,仲裁也同样有自己存在的优点和不足

1.仲裁的优点
一是自愿性。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能够自由、充分反映自己的意愿,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仲裁裁决原则上可以按当事人的意思做出。仲裁的这一特点,很容易让双方当事人比较信服裁决,从内心上不会产生抵触情绪。
二是灵活性。在程序上不像诉讼那样严格,很多环节均可以被简化。
三是一裁终局。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如一方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四是仲裁员有一定专业性。一般都具备与所涉案件相关的专业知识,这一点与其他民事纠纷处理方式中的有关人员有显著差异,这使得仲裁在解决涉及较强专业知识的民事纠纷时具有明显的优势。
五是有利于当事人商业秘密的保护。案件的审理和裁决的原则上不对外公开,这也是仲裁与诉讼显著区别之一。

2.仲裁的不足
一是由当事人确定仲裁员的人选,虽然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愿,但是同时也为仲裁的不公埋下了隐患,尤其是在目前相关法律还不是十分健全的情况下,人为支配过于明显。
二是仲裁强调一裁终局,相较诉讼来说,体现了其高效、快速的特点,但一旦出现裁决错误则很难得到改正。
三是仲裁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同时仲裁机构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让仲裁机构在进行仲裁时,具体的来说即仲裁员在仲裁过程中的权力过大、自由度过高,没有有效的约束和限制。
四是受理范围相对诉讼来说收到相当的限制,并不是所有的民事纠纷均可以选择仲裁方式予以解决。
(三)调解
调解分为两种,一种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争议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的活动;另外一种是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进行的调解活动。

1.调解的优点
一是调解的程序更加灵活、更加简易。这决定了它不必严格按照诉讼法所规定的程序的进行。在调解时,可以随时通过各种方式通知当事人,调解场合、调解次数、调解方式等不受限。这些相比较诉讼解决纠纷更为灵活。
二是有利于节约司法及社会资源。调解没有上诉、申诉、再审诸多可能出现的环节,程序。
三是纠纷处理更具有彻底性。当事人可以在调解过程中将纠纷涉及到的所有请求随时提出,同时处理,这种种方式减少了纠纷和诉讼的发生。
本文希望通过对几种典型民事纠纷处理方式进行优缺点对比分析,找出各纠纷处理方式在处理纠纷过程中的问题所在,并基于此分析,建议建立符合国情实际的多元化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实现诉讼内外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的相互融合、有机衔接,有效地解决各类民事纠纷,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稳定。

二、法庭处理民事纠纷的基本原则

法庭处理民事纠纷程序

1、尽量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找中间人调解。

2、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向法院提交身份证、起诉书、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

3、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对方仍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可执行财产。

4、如果对方确无偿还能力,也无可执行财产,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以后,即被执行人有偿还能力了,申请人可申请恢复执行。

三、家庭合同纠纷处理的新民法典规定家庭合同处理

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
家事合同本质上属于合同纠纷,律师在了解案情的情况之下,然后出现民事起诉状,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来进行处理。

1、了解案情,收集证据。

2、审查主管与管辖、审查时效。

3、准备诉讼资料。

4、代理申请财产保全。

5、参加法庭审理工作

6、上诉审中的律师代理

7、再审程序中的律师代理

8、执行程序中的律师代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四、"使用合同纠纷的处理"

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针对合同纠纷,解决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协商解决;

2、通过第三者调解解决;

3、申请仲裁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途径解决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

五、员工合同纠纷处理的民法典规定

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任何违约行为都可能引起纠纷。对于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向律师寻求帮助

1、和解。和解是由争议各方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调解通常由各方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

3、仲裁。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当事人一方不愿仲裁,则不能采用仲裁的方式、而只能采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所以,诉讼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终形式。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即可不进行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六、能否适用民事习惯处理民事纠纷?

法律分析可以适用民事习惯处理民事纠纷。民事习惯,是指当事人所知晓或实践的生活和交易习惯。在我国,当满足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知悉该习惯、所适用的民事习惯不违背公序良俗这三大条件时,该民事习惯可以作为处理民事纠纷的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律师提示以上是对“能够适用民事习惯处理民事纠纷吗”的问题解答。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随时咨询听律网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疑惑,让您能够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相关补充1民事纠纷能够转刑事吗?

1、民事案件有涉嫌刑事犯罪的可能,依法可以将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先行审理。

2、这需要具体按时间来判断是否会判刑。如经济案件的民事纠纷,被告即使没有赔偿能力也是不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国家一再立法禁止将民事纠纷用刑事手段解决。相关补充2公司裁员纠纷能够报警处理吗该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理以追究相对人的责任

1、协商,合同当事人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

3、不愿调解的,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条

七、民法总则处理民事纠纷,没有法律规定怎么办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十一条 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八、民事纠纷官与民的民事纠纷会受理?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不会受理,民事纠纷的处理单位  

1,首先是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基层人民),提讼;  

2,如果当事人双方中的任一方,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中级人民提讼;  

3,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就是终审判决,如果当事人还不服的,可以依法向申请再审。  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  (一)有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2]《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五条
[3]《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4]《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九、1.如何处理治安纠纷?2.如何处理民事纠纷?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在我国,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有下列四种、(一)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他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是否行使处分权能、何时行使处分权能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处分权能概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二)调解。纠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在纠纷主体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在我国现阶段的调解制度,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这被西方人士成为“东方经验”,除此之外,还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之间的调解等。(三)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仲裁属民间性质。仲裁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合意。也就是说,提交仲裁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同意为前提,否则,仲裁程序不能启动。在通常情形下,仲裁庭成员也由当事人选任。仲裁的最大特点是快速、简便。随着国家法制的日益健全,仲裁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五)诉讼。民事诉讼即老百姓所讲的“打民事官司”。相对于人民调解、当事人自我平息、单位(或部门、社区)处理和仲裁机制而言,民事诉讼是典型的公力救济形式。这种公力救济的最大特点是具有特殊的法律强制性。民事诉讼还是国家处理民事纠纷的最有效也是最后的手段。因此,国家往往要对诉讼的主体、程序、制度等做出严格的规定。治安纠纷主要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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