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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对方虚假诉讼有没有法律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8-01 10:52:07 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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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对方虚假诉讼有没有法律规定?
起诉对方虚假诉讼有没有法律规定?

一、虚假诉讼的起诉途径

搜集证据,证明对方是虚假诉讼,然后向作出判决的法院起诉。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
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二、"法律对起诉对方不起诉的判决有何规定?"

专业分析
如果你不应诉的话,你的合法权益就不会得到实现,可能会造成你败诉的后果,对你是极为不利的。建议你还是积极应诉,如果有必要的话,建议你委托专业律师为你代理。来电说明详细案情,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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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查起诉并不一定会起诉,但法律有规定。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不一定要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我国法律规定,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四、"相对不起诉的案底法律是否应该考虑?"

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决定的当事人是否会有案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

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本应的案底记载相对不起诉会留案底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五、"个人如何发起民事诉讼?"

个人确定好管辖法院后写一份书面诉讼状发起民事诉讼。起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一般来说,法院拿到材料后,符合受理条件的,通知当事人缴纳相关费用。当事人可以自己写诉讼状,也可以委托代理律师撰写。

六、法定不起诉有案底吗?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专业分析
案底是一个人的犯罪记录,也称前科。
投案自首是否会留案底,前提是要看投案自首交代的事实是否经过法院依法判决后构成犯罪。法定不起诉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诉至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不告不理,是人民法院的诉讼原则,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将不会把犯罪嫌疑人起诉至人民法院,法院也不会审理该案件从而做出有罪或无罪判决。因此,法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是不构成犯罪的,不会有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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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院起诉书必须纸质化且没有公章才能视为真实"

首先必须是纸质的,通过邮寄方式或者亲自送达给被起诉的人,然后看,里面的法院有没有问题,是不是只有起诉的,要是有其他的什么要怎么判都是有问题的。然后看有没有公章,上面的全部具备才是真的法院起诉书,其余的都是诈骗

八、虚假起诉和虚假行政诉讼如何构成和应对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述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首先说明以下,以虚假事实提起行政诉讼,不构成虚假诉讼罪。理由很简单,法律明确规定虚假诉讼罪,针对的是民事诉讼。其次,一经发现故意以虚假事实提起民事的,可以裁定或者裁定驳回诉讼及请求。再次,对于诉讼人主观恶意较大,严重干扰司法公正和审判秩序的,可以做出一万元以下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决定。第四,以虚假事实提起行政诉讼,其诉讼请求不同,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其他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例如诈骗等等。第五,从虚假事实的来源方面看,如果其他人帮助捏造、篡改、隐匿事实的,也将被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甚至罚款或者拘留。第六,诉讼提起人没有主观恶意,提供的虚假事实如果是因认识而引起的,一般不会处罚,但诉讼请求将被驳回。

九、"如何法律法规起诉"

一、买断工龄时,单位应当:

1、予以赔偿;

2、为工人交纳社会保险,时限从参加工作之时起到买断工龄之时止。从你谈的情况来看,建行基本做到了。二、你说建行以胁迫的手段逼迫你解除合同。这一事实是需要证据的。你有无相关的证据呢?如果无的话,官司就不会赢,也就无必要打官司了。

十、民事重复起诉是否构成虚假诉讼?

法律分析不构成。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于民事案件重复起诉并不构成虚假诉讼,依据一事不再理原则,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律师提示以上是对“民事重复起诉构成虚假诉讼吗”的问题解答。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随时咨询听律网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疑惑,让您能够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相关补充1刑事案件怎么委托律师1、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律师事务所认为可以接受聘请的,应当与当事人签订聘请律师合同,办理委托手续,明确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写明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办理此案的律师姓名,并由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签名、盖章,注明合同订立日期2、如代他人聘请律师,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提交有关委托聘请律师的证明文件,律师事务所方可接受聘请3、交纳代理费律师的法律服务是一种有偿服务,因此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必须交纳一定的律师费用,依照承办业务的繁简程度,需时长短和诉讼标的的多少等实际情况,向当事人收取规定幅度内的办案费用。相关补充2刑事案件哪些特殊情况需要律师单独收费(一)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个犯罪事实,可以涉及的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收费。(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三)代理刑事诉讼案件的投诉,按一审收费标准执行。(四)重大、疑难、复杂的诉讼案件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可以在规定标准的5倍以内协商确定费用。重大、困难、复杂事件的认定标准和相关方法由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行政部门申报。(五)上述收费标准,除另有说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审查、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执行。曾经代理过一阶段的,从下一阶段开始减半征收。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

十一、民事诉讼可以提起诉讼吗?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诈骗罪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所承担的民事责任仅限于在犯罪中对被害人造成的直接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以及在犯罪过程中对财务的损坏。不包括骗走的钱或者抢走的车子等等。对于财产性犯罪中被偷走或者抢走骗走的财物,应当由国家追缴并偿还被害人。就国家追缴的部分,可以在刑事诉讼之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十二、暂缓不起诉(司法解释)如何适用?

暂缓不起诉的理性思考界引起了一场较大的争议。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对该项制度合理性的认识。有些人认为暂缓不起诉制度缺乏法律依据,同时,也违背了法定主义和平等原则。而笔者认为,对于某些特殊群体所实行的暂缓不起诉制度,不仅可以充分地体现刑事政策,而且也可以更好地达到刑罚的目的。这对于完善司法制度而言,无疑是一种可贵的探索。一、暂缓不起诉是对现代西方国家某些合理司法制度的借鉴。  德国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实行的基本原则有两项,即法治原则(起诉法定主义)与机会原则(起诉便宜主义)。从理论上分析,德国长期以来实行的起诉法定主义有以下特点一是与有罪必罚的报复型刑罚思想和注重对犯罪分子进行特殊预防的刑事政策相联系;二是可以在对犯罪进行追诉的问题上统一标准,加强法制,防止检察机关擅用职权,徇私舞弊;三是可以有效地防止刑事司法受政治势力左右,在追诉犯罪时排除非法干扰和不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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