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退工人和开除员工的不同之处有哪些?
你好 ,你咨询的员工辞退和开除的区别是什么呢,一、开除、除名、违纪辞退三者有什么相同点开除、除名、违纪辞退之间的联系就在于它们都是用人单位对违纪职工的行政惩戒方式。二、开除、除名、违纪辞退三者有什么不同点三者之间的不同点主要是1.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类别、审批时效不同。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其处理时效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除名和违纪辞退属于行政处理,不属行政处分之列。因此对它们没有具体的审批时效规定,但原则要求应对犯错误职工及时进行处理,不得无故拖延处理时间。
2.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适用对象及其条件不同。开除处分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①被判刑并入监服刑的;②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③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④严重犯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除名仅适用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教育不改,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按自然年度计算)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职工。违纪辞退则适用于犯有《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二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且经教育或行政处分无效的职工。一般是指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职工,他们所犯错误程序既够不上开除、也够不上除名。
3.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实施程序不同。开除处分,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应由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违纪辞退,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应由车间、科室提出职工违纪的证据和处理意见,在听取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决定予以辞退。除名,法规没有实施程序的具体规定,但在实践中,许多企业是参照辞退违纪职工的程序,在征求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作出决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第十一条
[1]《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 第二条
二、辞退员工和开除员工有何区别?
一般而言,辞退员工与开除员工的区别是开除是最严厉的处罚,而辞退较为缓和。具体如下辞退员工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违纪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辞退不是行政处分,是一种行政处理,没有处理时限的规定。违纪辞退的条件是1职工犯有规定的违纪或错误行为;2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按照《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就属于正常辞退职工的情况。开除员工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它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被判刑并入狱服刑的;2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3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4严重犯有《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第11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拓展资料1.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26条
[2]《劳动法》 第27条
[1]《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 第11条
三、辞退员工和开除员工的区别
对于辞退员工和开除员工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一般而言,辞退员工与开除员工的区别是开除是最严厉的处罚,而辞退较为缓和。具体如下辞退员工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违纪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辞退不是行政处分,是一种行政处理,没有处理时限的规定。违纪辞退的条件是1职工犯有规定的违纪或错误行为;2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按照《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就属于正常辞退职工的情况。开除员工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它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被判刑并入狱服刑的;2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3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4严重犯有《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第11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26条
[2]《劳动法》 第27条
[1]《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 第11条
四、开除员工和辞退员工的区别
1、辞退和开除有下列区别辞退的对象是普通的劳动者,开除的对象是从事公共事务、行政事务的人员,例如公务员;以及辞退是一种普通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而开除是带有处分的性质。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六条
五、公司辞退员工开除、除名、辞退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辞退和开除的区别在于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其处理时效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辞退不是行政处分,是一种行政处理,没有处理时限的规定。适用对象及其条件不同。开除处分适用于严重的职工,辞退的条件是1、职工犯有规定的或错误行为;
2、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
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
六、辞退员工和开除员工的区别
公司要辞退员工,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或者加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立即辞退也行),并按照员工每工作一年发给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给一个月,不足半年给半个月)。要注意,辞退员工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员工有几种情形是不能辞退的。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七、辞退是指被开除后,员工继续闹事的原因,辞退与开除的区别是什么?
1、辞退,很明确,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通常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作出的处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开除,也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主要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也就是劳动者严重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在给予开除处分的同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的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3、劝退,字面意义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的含义,协商的目的是请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规避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八、辞退员工、开除员工的区别
辞退员工必须给员工一个合理的理由,被辞退可能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自身的原因。有合理理由的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没有合理理由的,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辞退工人和开除员工的区别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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