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哪些部门的信息需要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是怎样的?
政府信息分开程序是作为信息公开义务主体的政府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的时限。
信息公开流程依据不同的部门为群众办理的事务不同具体的流程有所不同,具体的还是要看当事人需要办理的事务咨询当地政府的信息分开流程来进行办理。
二、政府信息公开途径获取、阅读、传播和利用政府信息的方法。
政府信息公开途径的主要方式是报纸,网站,电视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依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山东省实施信息公开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和监督保障机制。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为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是什么?
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权利原则
第一,权利原则所体现的权利是公民获得政府信息的权利,而实现的是公民知情权的。
第二,获得政府信息是公民的权利,提供政府信息是政府的义务。
第三,权利原则还包含着对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各种权利进行平衡的。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公开原则
第一,公开原则说明申请人向政府机构申请获得所需信息时,无需说明理由,政府应该依法提供。
第二,公开原则所指的政府信息是法律规定的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对于保密的信息,公民无权要求政府公开,政府也无权主动公开。
第三,行政公开主要通过旁听、报道与转播、刊载、查阅等方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也离不开这些方式。
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平等原则
第一,平等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中的体现就是指人人具有平等的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第二,平等原则运用于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领域是世界上很多国家的做法,这是人类法治文明的共同成果。
第三,平等原则得到落实,需要平等原则的程序化。
五、公民可以要求政府公开信息么?
您好,针对您的公民能要求政府信息公开么问题解答如下, 公民可以要求政府信息公开。需要申请,提交书面的信息公开申请书。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九条
六、信息公开和信息公开应诉。
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
信息公开应诉是指在政府不履行信息公开原则时,如果侵犯了人民的利益,人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必须应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九条
七、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
(一)有效推动全国范围的反腐倡廉。一切欺诈行为的基础都来自信息不对称,无论是不法分子的欺诈,还是政府官员的贪污和滥用职权,都源于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事实证明占据信息优势就会成为强势的一方。(二)推动全国自上而下依法执政。政府信息公开之前,虽然部分先进地区已经通过电子政务的建设来实现部政府信息公开分政府信息的公开,但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很不平衡,很多地区尚未行动起来,一些地方的官员藉没有相应法规为由而减慢政府信息公开的进度,拖延政府改革。(三)提升政府公信力、促进政府与公众合作。现代社会中政府的公信力已经成为一项宝贵的社会资源:政府与公众的相互信任可以增强彼此的合作效果;政府与企业建立共识可以提升经济活动的成效,从而降低政府行政成本,使社会更为受益。(四)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政策稳定、政务公开是现代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环境,公众越清楚地理解政府的政策意图,对未来的预期就越有把握。(五)推动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建设。中国经济已经发展到必须推行以人为本政策的阶段,依靠大量消耗自然资源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已走到尽头,"知识经济"已经成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必经之路。八、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一)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第七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第八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九、政府信息公开要求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推进审批过程和公开,着力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
2、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2017年,各省级政府要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争取2018年之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三公”经费全面公开。
3、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市县级政府要全面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
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重点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重点整治工作、执法检查等信息公开。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重点推进空气质量、水质环境、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的公开。
6、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推进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2018年,实现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
7、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着力推进涉及教育、交通运输、农民负担、医疗、房地产市场、旅游市场等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的公开。
8、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着力推行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推进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调查、初步评估、补偿情况等信息的公开,实行阳光征收。
9、推进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扩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加大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
十、公安部信息公开的原则是什么?
政府责任原则。即在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法中应从政府责任的角度去设计相关制度,要将信息公开明确为行政机关负有的职责,以强化政府的责任意识。如果从公民权利的角度规定信息的公开,则不易落实为政府的积极行为,成为某些工作人员逃避公开信息的责任的借口。要明确政府、公民在政府信息公开及使用方面的权利义务。即行政机关有权收集、获取、传播发布以及保密相关的信息,公民有权要求控制相关信息的行政机关公开这些信息,政府机关有义务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依照公民的要求公布这些信息。 一般公开原则。所谓一般公开原则,就是指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政府信息一律公开。不宜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国家的安全、行政活动效率以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等。世界各国的政府信息公开立法在适用范围上都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关于如何科学地界定不公开信息的范围,是政府信息公开立法所要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立法有必要借鉴国外的经验对不公开事项的标准作进一步的研究,既要保障行政机关公共利益的要求依法自主决定是否公开相关信息,又要有效防止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 政府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共享原则。由于受到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各部门各自为政的粗放式信息管理方式影响,各部门在信息的收集、分析、管理等方面存在严重的部门倾向,政府信息相互割裂、不成系统。这一方面加重了公民提供信息的负担,另一方面也影响了行政效率,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影响了行政决策的效率和质量,不利于依法行政的实现。政府信息立法要强化各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共享,节约信息公开制度运作的成本,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 及时公开原则。为了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有效地公布信息,各国信息公开法都对信息公布的时限作了明确的规定。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立法也应当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外,为了保证信息及时公开,除了规定时限外,还应当建立政府信息登记制度,对现有信息进行科学的整理、分类,编制政府信息目录。一旦公民提出公开信息的申请,政府工作人员能及时地检索该信息并提供给申请人,方便老百姓。
十二、"河南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尊重权利、保障权利、公开透明、公正廉洁。"
河南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是公正、公平、便民。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第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第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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