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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应如何处理?

来源:法否网 2025-08-09 14:05:23 1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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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应如何处理?
未婚生子应如何处理?

一、"未婚生子,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问题解析】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如果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女方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后,对方仍不执行法院作出的关于抚养费的生效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的,可以予以15日以下的拘留。有能力执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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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二、"未婚生子与分手的处理方式"

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分手也无需办理离婚手续。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双方的约定履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话,法院一般会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双方的情况予以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三、"未婚生子的处理"

未婚生子的孩子的父母应当承担起孩子的抚养义务。如果孩子由一方抚养,则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如果双方愿意结婚的,应当及时办理结婚登记。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四、未婚生子如何处理?

【问题解析】
未婚生子的孩子的父母应当承担起孩子的抚养义务。如果孩子由一方抚养,则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如果双方愿意结婚的,应当及时办理结婚登记。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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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五、未婚生子,父亲跑掉该如何处理?

1、婴儿出生后,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 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准备的证明有

1.计生部门的“准生证”。

2.小孩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

3.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 持以上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一般花不了多长时间即可办理完毕。 注最好为孩子办理户口快一些,因为一旦丢失某一证件,办理起来就相当麻烦了。费用大约不到100元,一个月后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我国法律规定,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至人民并由人民判决,无论是协商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

六、"未婚生育的法律处理法律措施和程序"

现代社会,未婚同居的现象越来越多,其中,未婚生子的情形也不占少数。因此而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未婚生子财产怎么处理,也就是说财产应具体如何分割我们首先需要分清楚哪些财产需要分割,哪些财产不能分割。对于双方有财产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双方可商议具体的处理方式。对于未婚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自愿赠送的财产,可依赠与关系处理另一方面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有关规定处理,“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退还”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8.人民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0.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

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七、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未婚生子将面临何种处理。

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会被处理缴纳社会抚养费即可,大约在500元--

2000元。

八、"未婚生子要接受哪个部门的处罚?"

非婚生子首先要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罚:  计划生育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计划外生育及非婚生子女入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4、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5、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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