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人身侵权 > 未满60周岁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未满60周岁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来源:法否网 2025-09-05 05:25:03 10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未满60周岁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未满60周岁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一、未满60周岁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

表明了最高人民法院对被扶养人范围的态度,其中第28条第2款规定“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司法解释采用损害赔偿制法原则,有损害即有赔偿,无损害不赔偿,以侵权行为发生时造成的损害为赔偿范围,没有扶养期待权的相关规定。 被扶养人是指死者生前实际扶养的人。原告张建斌未满60周岁,原告陈莲未满55周岁,不属于死者徐某生前实际扶养的人,同时,两原告未能举证证明其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两原告均不属于被扶养人,因此不应该支持被扶养人生活费。

二、女年满55周岁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年满60岁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最多支付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的规定“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被抚养费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1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8条

四、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满60周岁

只有两种情形下能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分别为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并且在适用违约金条款时,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因此,你如果没有上述两种情形,单位约定违约金是无效的,你可以拒绝交付。以上是关于签订劳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的回答。

五、"不满60岁被扶养人生活费"

1、须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出租人将租赁房屋进行转租的行为必须先行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即构成无权处分行为,其转租行为的有效还是无效就处于待定状态,只有取得出租人的事后同意或者租赁房屋的所有权,该转租行为才能被认定为有效。

2、房客查看房主产权原件,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及产权证的产权人与身份证相同。并索取复印件做为租房合同附件。

3、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4、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5、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既享有承担原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权利义务,也享有承担新转租合同中的出租人权利义务。当然,这一注意事项也可以因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三方进行协商后予以变更。

6、当有房客来租房时,女房主一定要有男性家人陪伴,对自身的安全也有一定的保护,在租房时需在这方面应该十分注意。

7、签租房合同时一定不能大意草率,不着急签字。

六、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满一周岁计算方法

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确定。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成年近亲属,即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并且无退休金的,应纳入被扶养人的计算范围。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此种情况主要适用于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丧失劳动能力有无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丧失劳动能力既包括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也包括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起初劳动能力的鉴定申请,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向赔偿义务人索赔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被抚养费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1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年限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赔偿限制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扶养义务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确定被抚养人时,主张权利人应该提出扶养关系的证明。成年被扶养人,男性在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女性在十八周岁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的,赔偿权利人应提供无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同时应提供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其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书面证明。在事故发生后至赔偿前被扶养人死亡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不予赔偿。但可以要求事故发生后至被扶养人死亡期间给予适当的补偿。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扶养的人,在受害人死亡以前不需要其实际扶养,而在受害人死亡后至人民法院裁判前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当支持。受害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伤残情况下,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公式为①不满18周岁的被抚养人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人民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18-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②18周岁-60周岁的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③60周岁-75周岁的被扶养人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20-(实际年龄-

60)÷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④75周岁以上的被扶养人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⑤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8、受害人死亡情况下,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公式①不满18周岁的被抚养人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人民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18-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②18周岁-60周岁的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③60周岁-75周岁的被扶养人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20-(实际年龄-

60)÷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④75周岁以上的被扶养人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⑤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七、被抚养人18周岁以下生活费如何计算?被抚养人为18周岁以上,生活费如何算?

结合实际开销情况以及当地生活水平...

八、年满60的人能否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男性年满六十周岁,无固定收入,丧失劳动能力的,就可以获得被扶养人生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的规定“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关于退休年龄,国家实行男女退休年龄不同的政策即男职工60岁,女职员55岁,女工人50岁。笔者个人认为,综合我国现行国情,可以参照这一规定,对于无固定工作的城镇人口按男60岁、女55岁的标准确认其丧失劳动能力;对于农村人口,按男60岁、女50岁的标准确认丧失劳动能力。未达到上述标准者,应依法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确认,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两个程度档次确定其享受生活费的幅度。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8条

九、60岁以下是否有被扶养人生活费?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十、被打伤丧失劳动能力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被人打断四根肋骨可以要求赔偿被人打成四根...
是的收入不属于隐私
轻伤一级赔偿多少钱一次性赔偿多少钱题目轻伤一等级赔偿多
工伤鉴定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能鉴定伤残几级啊
人身损害赔偿有哪些规定有哪些法律规定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未满60周岁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