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强制法用于解决强制拆迁的法律制度
1、拆迁不适用行政强制法,拆迁不属于行政强制。
2、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二、宅基地使用权合法转让的要件和限制
既然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十分特殊的性质,那么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也具有特殊的要求。在司法实践中,除了转让行为的双方都必须是其自身真实意思表示之外,合法有效的转让还应该满足三个要件一是双方都是同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是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三是得到村集体的同意。1、双方都是同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由于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衍生权利,因此,对于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有严格的限制。为了防止农村集体用地面积的减少和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保障,转让双方都必须是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案中,原告张某获得宅基地使用权与被告刘某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时间均是东瑶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要求。
作为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方,其在获得宅基地使用权时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没有宅基地,或者其宅基地的面积还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本案被告刘某获取的宅基地是其在该村集体中的唯一宅基地,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3、需要获得村集体的同意。
我国的土地法律规定,宅基地应该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于本村内的宅基地的分配和使用应当具有管理权。因此,对于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应当得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同意或认可。本案原被告双方所属的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东瑶村民委员会认可双方之间的宅基地转让行为。因此,该转让行为应该属于合法有效。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六十二条
[1]《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三、土地使用权变更程序
1.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的程序是先取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然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实现土地使用权的变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七条 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门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十七条
四、占有改定质权设置的程序
占有改定质权设定的程序有签订占有改定合同、交付标的物等,在双方对占有改定质权进行认定时,一般需要协商对占有改定的资产数量、范围以及交付时间进行明确认定,在签订合同后按照约定的情况来进行交付。
五、集体土地上拆迁程序的主要
1.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
2.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
3.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4.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六、"新拆迁条例适用问题旧改您居住片区需负责吗?"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定.
七、征地拆迁的程序(英文)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征地拆迁的程序如下1、用地单位(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
2、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
3、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4、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6、在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区县建委裁决;
7、规定拆迁期限;
8、拆迁结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一条
八、土地以租代征中施工单位是否有权开工建设?
需要办理完手续才能施工。
九、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受理——审核——报批。需提供材料:1.转让、受让双方共同提出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申请(转让方重点阐述取得该地块情况,投资建设情况,转让理由:受让方要阐述用于何项目建设,要明确同意接受原转让方受让该地块时约定的建设要求,同意按评估价办理转让。申请要转让、受让双方法人签字,单位盖章) ;
2.受让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受让方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4.受让方平面布置图;
5.受让方勘测定界图及报告;
6.受让单位房产证复印件(如果首次转让且房屋未竣工的由转让方及7.国土分局、所实地踏看确认是否符合转让条件) ;
8.转让、受让双劝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转让、受让双方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
10.转让、受让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转让方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原流转合同复印件;
12.签订六份转让合同,宗地图必须由受让单位法人签字及单位盖章;
13.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核表;
14.工业项目受让方应附环评批复文件复印件;
15.土地评估报告原件。
十、"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存在的问题"
要不要将集体建设用地产生的盈利抵扣补偿款。在征地拆迁评估中,土地估价机构一般只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进行评估,土地是按照农用地的不同种类(水田、旱地、林地等)直接确定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但是,在深圳,大量存在着农民自建厂房出租营利的现象,此时土地已不再是农用地,已经转化为集体建设在征地拆迁评估中,土地估价机构一般只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进行评估,土地是按照农用地的不同种类(水田、旱地、林地等)直接确定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但是,在深圳,大量存在着农民自建厂房出租营利的现象,此时土地已不再是农用地,已经转化为集体建设用地,是一种事实上的建设用地。对于这种集体建设用地的征地补偿是否应当考虑其经营收益的问题,政府目前的规定是不予考虑。理由主要是这些厂房没有办理规划批准手续,土地也没经批准转变用途,是违章建筑。我认为,这些厂房的出现是有其历史原因的,对于这种集体建设用地的征地补偿应当适当考虑其经营收益问题。理由如下1、《土地管理法》第59、
60、61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
2、在深圳经济发展很长一段时间里,政府曾下了很大力气招商引资,鼓励农民、其他外来人员与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建设厂房等基础设施,吸引外商兴办“三来一补”企业。这些厂房等基础设施对深圳经济的发展是有贡献的,这些土地转变为集体建设用地是得到政府默许的。
3、这些厂房的兴建都是经过村、镇有关部门批准的,在当时,这种批准是有效的,因为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还没有管到这里来。直到现在,也没有要求强制清拆,只是要求完善手续。在厂房里面开办的工厂也办理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并且正常经营,这种土地转变为集体建设用地实际上已得到社会的认可。
4、在政府颁布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中,果园林木的补偿是考虑了林木预期若干年经济收益的,被拆迁人比较容易接受。兴建厂房,投资更大,预期经济收益也更大,但在征地拆迁补偿中却完全不予考虑,确实让被拆迁人很难接受。在征地拆迁实际中,对这样的问题很难使被拆迁人心服口服。总之,对经营性的集体建设用地,应当区别不同情况适当参考收益状况进行评估,予以补偿,比较合情合理。农村集体土地与城市的建设用地的规定是不同的,但是随着中国经济不断发展,很多农村实现了脱贫,从农村变为了城市,土地的性质也随之发生变化,所以在征收土地的过程中补偿的问题就会出现很多矛盾,还是需要逐步的解决。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本文将就如何理解宅基地使用权的强制拆迁问题展开分析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超过协议面积的安置房咋办? 超过协议面积的安置房的话,拆迁户可以选择置换面积合适的,或者按照市价补偿超过的面积。一般情况下,拆迁户都会选择补钱。开发商搞房屋拆迁,要提前公布拆迁方案,小区拆迁户没有异议的,和开发商签订拆迁安置协议。
一、淮安大棚房拆迁怎么赔偿 一般来说大棚房拆迁是没有补偿的,但是在实际中很多的大棚在整治过程中,被误认成了违法占地的"大棚房"的,农民朋友们有申辩权利,也可以通过复议等法律途径提出异议,纠正查处机关的错误;对于已经被错拆的大棚,农民朋友们也可以在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后,申请国家赔偿,
一、商铺拆迁补偿条例,商铺拆迁补偿条文是什么,商铺 一、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
一、你好,问一下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房屋拆迁补偿怎样计算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
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
一、荆州市公房屋拆迁补偿多少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
一、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应该包括有哪些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
一、汉台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
一、房屋拆迁协议书上的被征收人是否能写未成年人 与未成年人签的合同是否有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的未成年有权依照合同自由原则订立合同,和他人签订合同并不违法,只要合同没有其他效力瑕疵的,合
一、营房村这一块什么时候拆迁 1、有七个方面可以帮助楼主判断这个地区是否拆迁一首先要注意如果需要征收房屋,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要求。如果有其他利益性的目的和不利因素掺假是违法的,但这个方面的整体判断具有一定的难度。2、二征收公告发
一、履行拆迁补偿安置诉讼时效为多久,法律怎样规定 履行拆迁补偿安置诉讼时效为6个月。当事人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诉讼请求,履行拆迁补偿安置诉讼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受理。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一、了解一下搬迁户老房子不拆行吗 看具体情况。最《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规定,有以下重要的限制第三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不符合规划或者未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的,不得审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引用法规[1《农村
一、拆迁补偿标准,拆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相关规定,农村拆迁房屋补偿标准如下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
一、拆迁补偿标准,拆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相关规定,农村拆迁房屋补偿标准如下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
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
一、2023厂房拆迁补偿标准项目是什么? 最新厂房拆迁补偿标准项目是土地补偿、随着物补偿、设施拆除赔偿、搬迁赔偿、停产企业损失赔偿等,对于企业拆迁的情况,属于商业拆迁,应当对停业期间,企业所受到的损失进行合法的赔偿。二、建设公路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怎么样的? 2018年最新公
一、代管房产早已拆迁现在能得到补偿吗 可用获得补偿的,可用房产证挂失补办的。房产证丢失补办流程房产证丢失的,首先应按以下程序到房管局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和补办,具体流程如下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
一、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流程是什么 征收集体土地流程可以简单概述为以下步骤1发布拟征地公告。2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4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5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市、县政府在收到征地批准书后,将批准书有关,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乡(镇)、
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
一、成都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的回答如下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