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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是对犯罪行为的处罚吗

来源:法否网 2025-10-19 14:50:35 4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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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是对犯罪行为的处罚吗
行政拘留是对犯罪行为的处罚吗

一、行政拘留是针对犯罪行为的处罚吗?

1、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

2、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3、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二、行政拘留的处罚规定及其适用

你好,关于行政拘留的处罚的依据有哪些的问题,解释如下一、行政拘留一般是多长时间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可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的期限也作了严格的限制。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二、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据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行政拘留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治安管理处罚法》直接关于行政拘留制度的规定就是上述几个条文,其他都是针对某种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能否适用行政拘留的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章第十条
[2]《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六条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章第十条
[2]《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六条
[3]《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三、行政处罚与刑事拘留的区别和联系

1、不是。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2、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四、行政拘留是否会被拘留?

现在是法制社会,在哪里都禁止打人。在拘留期间,警察打人会受到行政处分,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在押人员相互打架的,会被训诫,严重的会加械具。  法律规定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三条 被拘留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使用警械  (一)哄闹、打架斗殴的;  (二)殴打、欺侮他人的;  (三)故意损毁拘留所财物或者他人财物的;  (四)预谋或者实施逃跑的;  (五)严重违反管理的其他行为。  拘留所人民警察对被拘留人使用警械应当经拘留所所长批准,并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政拘留会被打吗请参考以上的法律依据,谢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拘留所条例》 第二十三条

五、"行政拘留刑事处罚还是非刑事处罚"

行政拘留不属于刑事责任。
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六、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可暂缓行政拘留吗?

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有特殊情况如身体状况等原因可申请暂缓执行。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七条
[2]《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

七、行政拘留所如何执行拘留处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 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对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  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在异地被抓获或者具有其他有必要在异地拘留所执行情形的,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异地执行。  第一百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被处罚人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且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的,应当作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  对同一被处罚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  被处罚人已送达拘留所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送达拘留所,拘留所应当立即释放被处罚人。  第二百零六条 行政拘留处罚被撤销或者开始执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退还交纳人。  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的,由决定行政拘留的公安机关作出没收或者部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行政拘留的决定机关应当将被处罚人送拘留所执行。对于不送所行政拘留的,也是会对其进行一定的相应的惩处的,比如说罚款,警告等等,对于担保人来说,也是需要每天交纳200块钱的保证金的。一般只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管理,但是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才会对其进行行政拘留,对于构成犯罪的,惩戒更重。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九十七条
[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零六条

八、"拘留是一种刑事处罚还是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刑事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而不是一种处罚。而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拘留的目的是为了阻止犯罪行为继续进行,防止犯罪分子逃跑和自杀。被拘留的,不一定是罪犯。经调查确实构成犯罪的,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判刑后,拘留的期间,可以折抵刑期。不构成犯罪的,予以释放,不记录档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律师提示以上对“拘留是刑事处罚还是行政处罚”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没有合适答案,你可以详细描述您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对应诉求,我们会匹配出更适合您的律师。相关补充1刑事拘留几天严重吗被刑事拘留几天与罪行的严重没有关系,几天只是一个程序而已,要看几天后的处理了。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相关补充2延长刑事拘留的条件1、拘留延长一至四日。即在特殊情况下,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在原有三日基础上延长一至四日。在司法实践中特殊情况一般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的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实尚未查明;案情复杂、证据材料的收集尚不足以提请批准逮捕的;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的鉴定结论尚未作出,影响确定案件性质的。

2、拘留延长三十日。即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其中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两人以上共同作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九、"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如何评估处罚后果"

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是指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但由于行为人存在某种特殊原因,决定给予其行政拘留处罚不予执行的一种执行制度。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

70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  具体来说,对于(一)、(二)两项中的规定,主要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考虑处罚对这些人今后成长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但又能通过对其祈祷教育和警示的作用,令其吸取教训防止再次违法。  对70周岁以上的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一规定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年迈的人多身体较弱,若处以行政拘留,在自由被剥夺的情况下,有可能引发进一步的健康恶化或者其他隐患。对于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的规定,同样也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体现了我国立法保护妇女儿童的一贯立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21条

十、"拘留行政处罚和刑事诉讼的结合"

刑事拘留不属于行政处罚,建议你看看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

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2、法律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两者有着罪与非罪的界限。

4、羁押期限不同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日。

十一、"行政拘捕是否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适用"

由作出行政拘捕决定的公安机关立即送达拘捕所执行。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予以行政拘捕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捕所执行。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捕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能够向公安机关提议暂缓执行行政拘捕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议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限定要求的保证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捕二百元的准则交纳保证金,行政拘捕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行政拘捕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捕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交纳人。看了以上的应该知道治安拘捕马上执行吗的答案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三条
[2]《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七条
[3]《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八条
[4]《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十二、"刑事处罚拘留还是逮捕?"

刑事拘留不是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属于行政处罚范畴,而刑事拘留是为了公安局取证暂时限制人事自由,如果证据确凿,检察机关就会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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