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非法经营罪的认定非法营业什么是非法经营

非法经营罪的认定非法营业什么是非法经营

来源:法否网 2025-10-16 22:32:44 6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非法经营罪的认定非法营业什么是非法经营
非法经营罪的认定非法营业什么是非法经营

一、非法经营罪的认定非法经营行为的界定,非法经营的定义。

、本罪的刑事违法性与其行政违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在我国目前行政经济法规不很健全的情况下,考察某一经膏行为是否违反国家规定,一定要把国家政策的精神吃透,对既不宜提倡、也不宜急于取缔的,要因势利导,使其向有利于社会的方向发展,不要轻易作犯罪处理。

2、本罪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的,不认为构成本罪,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

3、本罪在犯罪情节上要求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而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应以非法经营额和所得额为起点,并且要结合行为人是否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是否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等来判断。

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定义及认定

本条的规定,区分本罪与非罪,即与一般违法经营行为的界限,可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考察

1、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如果行为人并未利用职务之便而经营同类营业的,就不能以犯罪论处,如行为人虽然经营了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并获利巨大,但这一行为与其所任职的职务无关,就不构成犯罪。

2、行为人经营的是否为同类营业。构成本罪必须是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如果行为人经营的不是同类营业,不构成犯罪。以上就是认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标准。

三、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认定和定罪标准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的行为形态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横向竞争。即行为人的经营行为与所任职企业经营在市场份额、市场价格等方面进行竞争。另一种是纵向链接。即行为人的经营行为与所任职企业的经营为纵向链接关系,比如行为人向所任职的钢铁生产企业销售所需要的矿石,再如行为人所任职的电信公司需要向客户赠送电话机,行为人自己经营销售话机给所任职的公司。以上是关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认定的解答。

四、"什么是非法经营罪?如何认定?"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刑事违法性与其行政违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

2、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不认为构成,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

3、在犯罪情节上要求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而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应以非法经营额和所得额为起点,并且要结合行为人是否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是否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等来判断。刑法“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不处罚”的基本原则,其他非法经营行为的认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明文规定进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对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司法解释关于其他非法经营行为的规定,应当受到“禁止适用事后法”原则的限制,否则,非法经营罪的范围将会被随意扩大。

五、"非法经营罪认定及处罚标准"

非法经营简单地说,就是超过法律许可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业务。非法经营和非法经营罪是两个概念,非法经营罪是情节犯,只有非法经营的数额、金额达到一定的程度才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同时,非法经营罪,在刑事法律上也是个“口袋罪名”。很多东西都往里面装,比如烟草、黄金买卖、外汇买卖、药品、出版物。每个种类达到犯罪标准的金额和数量都不一样。所以,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刑事罪名一般而言,如果是单位犯非法经营罪,对于公司的法人、实际上的主要负责人、管理人、主要业务部门的复杂人,主要财务人员都很可能会追责,但是,对于一般管理者就不一定了(比如小组领班之类的),要具体情况和案件大小来看。对于没有实际参与到公司的决策层面的人员,通常来说司法上,不会过于扩大打击面附《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六、非法经营罪公司未获得经营许可证售卖食品的追诉标准

非法经营罪的追诉标准是  

1、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⑴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⑵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⑶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  

2、非法经营外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1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串投标罪的罪名构成要件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判定非法捕鱼行为的定罪
分裂国家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分裂国家犯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有关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司法解释规定有几种
法律解读故意毁坏财物犯罪的追诉标准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非法经营罪的认定非法营业什么是非法经营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偷骨灰盒敲诈行为该怎么认定为盗窃罪或敲诈勒索罪?

    2025-10-172 人看过

    一、偷骨灰盒敲诈行为该怎么认定是盗窃罪还是敲诈勒索罪 偷骨灰盒敲诈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偷骨灰盒的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

  • 可以重新审判的规定是什么有何规定

    2025-10-175 人看过

    一、可以重新审判的规定是什么,有何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 过失爆炸罪的罪名是什么?

    2025-10-178 人看过

    一、如何认定过失爆炸罪,过失爆炸罪司法解释 《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 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年第一款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

  • 打架是否构成犯罪?

    2025-10-177 人看过

    一、现在打架算构成犯罪吗 1.打架一般不构成犯罪,属于违法行为,打架致人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3.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

  • 刑法暴动越狱犯罪的司法解释该如何规定

    2025-10-174 人看过

    一、刑法暴动越狱犯罪的司法解释该如何规定 《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节录)第二条监狱发现罪犯有下列犯罪情形的应当立案侦查(二十五)罪犯使用各种暴力手段,聚众逃跑的(暴动越狱案)。引用法规[1《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第二条三、侵占罪会被治安处罚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专业分析构成侵占

  • 一、有关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犯罪解释具体是什么主要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渎职犯罪案件(二十六)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第414条)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

  • 一、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需要满足的要求(一)主体要求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二)主观要求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且具有打击报复证人的目的;(三)客体要求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

  • 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量刑,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如下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

  • 一、交通肇事死亡人数对量刑有影响么 交通肇事死亡人数对量刑有影响,死亡人数越多,对事故责任人的刑罚会加重。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

  • 一、赌博罪有哪些构成特点,赌博罪的构成要件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构成要件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

  • 一、关于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犯罪司法解释具体有哪些主要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渎职犯罪案件(二十六)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第414条)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

  • 一、如何认定动植物检疫失职犯罪,动植物检疫失职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人员是负责检疫动植物的,他人一旦不负责任或是不对动植物进行检疫,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同时也构成犯罪。渎职罪的包括哪些?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

  • 一、有关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法定量刑标准有哪些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 一、有谅解书能减轻处罚吗,有何规定 有刑事谅解书一般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

  • 一、非法采矿罪立案标准,非法采矿罪的特点是什么 对于个人非法采矿罪立案标准是这样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

  • 一、有关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的解释要如何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

  • 一、犯了暴动越狱犯罪要怎样处罚 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最高院暴动越狱犯罪司法解释要怎么样规定 《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节录)第二条监狱发现罪犯有下列犯罪

  • 一、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1、客体要件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保密制度。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一般情况下为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

  • 一、关于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犯罪的司法含义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

  • 一、如何认定过失爆炸罪,过失爆炸罪司法解释 《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 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年第一款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