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刑拘期间能否作出行政处罚,法律有何规定?
在刑事拘留的期间也是可以做出行政处罚的。因为在刑事拘留的期间,当事人虽然是触犯了刑事法律,但也有可能在整个违法犯罪的过程中也有违反了行政相关法律的行为,如果是不产生冲突,那么两种处罚会分别作出。
二、缓刑期间的行政处罚
1、缓刑期间受到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或仍不改正的可以收监。
2、如果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违反人民部门禁止令,情节严重;或者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社区矫正人员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收到司法行政单位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可以收监。
三、无期徒刑的减刑条件和法律规定如何判断其是否符合减刑标准
1、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2、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等等。
四、被拘留和收监之间的区别缓刑期间的影响和处罚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缓刑期间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并对两罪实行数罪并罚,即会被收监。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六条 【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八十六条
[2]《刑法》 第七十一条
[3]《刑法》 第七十条
五、判处缓刑期间有哪些限制?
法律分析判处缓刑期间的限制包括,被判处缓刑者需要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若是想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以及需要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律师提示以上是“判处缓刑期间有哪些限制?”问题的详细解答。如果需要律师协助,点击咨询按钮即可直面专业律师,问题描述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相关补充1刑事案件请律师的流程1、向律师事务所委托,并交纳辩护费用;2、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或者按委托人的指名为当事人指派律师;
3、被指派的律师要填写刑事收案表,并由律师事务所开具《辩护委托书》;
4、律师应将委托书一份交委托人,一份交给人民法院,另一份应妥善保留,待结案后收入辩护案卷存档。相关补充2刑事案件哪些特殊情况需要律师单独收费(一)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个犯罪事实,可以涉及的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收费。(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三)代理刑事诉讼案件的投诉,按一审收费标准执行。(四)重大、疑难、复杂的诉讼案件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可以在规定标准的5倍以内协商确定费用。重大、困难、复杂事件的认定标准和相关方法由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行政部门申报。(五)上述收费标准,除另有说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审查、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执行。曾经代理过一阶段的,从下一阶段开始减半征收。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七十二条
六、判决缓刑的人刑法中的缓刑
简单的说,就是在判决后的三年内不再犯罪,原来判决的那二年徒刑就不去坐牢了。如果在这三年的考验期内再犯罪,就会和新罪一块合并处罚。1、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2、《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七十二条
[2]《刑法》 第七十三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缓刑期间行政处罚有哪些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在作出了行政处罚之后,可以申请进行听证,对于行政处罚程序,在《行政处罚法》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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