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关于借款合同部分,自2019年8月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以后人民法院在裁判过程中将贷款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裁决。律师在起诉时也将利息计算方式作出变更,参照上述标准计算。
该举措有利于利率市场改革,但每个月的利率变动对于裁判文书中利息的详细计算是否过于繁重,因为每个月标准不同,计算过于繁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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