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的债务应分开认定,举债方如不能认定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则不能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保护了夫妻关系中非举债方的利益。但是,如果夫妻单方举债,到期之后不还,且举债方无个人婚前财产,在只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个人债务?针对查封、扣押、冻结夫妻共同财产的案件是否都需要将析产诉讼成为前置条件才能解决债权人的债权被融入共有财产的困境中?全国法院目前尚无统一的操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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