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公安未立案前可否自首

作者: 屏东法律咨询律师   |    2023-03-15   |   1465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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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公安未立案前可否自首

可以自首的。自首是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立案材料的来源,所以立案前是可以自首的。并且,信用卡诈骗罪属于刑事案件,如果犯罪人自首,还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法律依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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