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的主体与客体

作者: 广州法律咨询律师   |    2023-01-15   |   1079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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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的主体与客体

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的主体与客体: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3、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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