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被占,有权要求赔偿吗
【网友咨询】杨某是某小区业主,自2008年起即为该小区地面**号固定车位的真实付费使用人,却因同小区乔某长期占用该车位而无法下班正常停车。杨某都是将车停在其他空闲停车位上,自2014年10月起,小区车...
关于连带保证期间相关规定
关于连带保证期间相关规定关于连带保证的相关规定一、保证期间的确定1、当事人约定。2、未约定的或约定无效的为6个月。3、约定不明的为2年。依据:担保法26条,担保法解释32条。担保法26条:连带责任保证...
吉林省政府债务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部门:律聊网发布文号:律聊网令第18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债务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债务举借、使用、偿还或提供担保的行为,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合理有效地利用政府债务,促进本省经济社会的发...
不真正连带债务有哪些特征
与连带债务相对比,不真正连带债务具有如下本质特征:1、债务原因各不相同,债务可因侵权责任、违约责任、不当得利等引起,即债务因不同的法律事实关系而产生,而连带债务一般基于共同的原因产生。2、各债务系偶然...
不真正连带债务的确认
案情原告:齐某被告:廊坊市××木业有限公司(简称木业公司)被告:赵某被告:杜某(××铁坨厂业主)被告:文安县供电局原告齐某系被告赵某所建的建筑队工人,2004年4月12日被告赵某与被告杜某签订转包协议...
从一则案例谈第三人履行与债务承担二者关系
[基本案情]: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陶瓷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陶瓷一批,价值200万元,分五批供货,每批陶瓷货款价值40万元。合同同时对陶瓷质量、数量,履行期限、地点与方式作出了明确约...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源市政府性债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源市政府性债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现将《辽源市政府性债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
补充之债与连带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补充之债与连带责任的区别是什么补充责任是指因同一债务,在应承担清偿责任的主责任人财产不足给付时,由补充责任人基于与主责任人的某种特定法律关系或因为存在某种与债务相关的过错而承担补充清偿的民事责任。究其...
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指的是什么
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指,每一个债务人均负有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请求履行,也有权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请求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当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
连带债务特有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一、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连带债务人必须同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是具有平等民事法律地位的民事主体。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连带债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