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已正式成立“死刑复核检察厅” 承担5项职能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机构设置“内设机构”一栏中,"死刑复核检察厅"已悄然入列。据《法制日报》记者了解,该厅已于2012年下半年成立,正式成为最高人民检察院21个内设机构之一。多名法学专家今天接受采...
收回死刑复核权的后续配套改革
2005年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决定将死刑复核权[1]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死刑复核权的全面回收,对于贯彻“少杀、慎杀、防止错杀”的死刑政策,切实保障人权...
死刑复核程序司法解释出台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表示,规定主要是对死刑复核案件的裁判方式做出了改革。与之前的相关规定(主要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5条)相比,此次新规定的最大不...
用死刑复核程序截冤案
在这个名为“死刑复核程序的程序设计和实践运作”的研讨会上,包括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陈*中、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华和陈*良、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东在内的国内刑法学界众...
现行死刑复核权下放制度合理性的质疑
一、死刑复核权下放制度的历史沿革及其制定背景死刑复核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的特有程序,它是保证贯彻“少杀、慎杀”,防止错杀、滥杀的死刑政策的重要程序保障。要深入了解死刑复核制度,就必须对现行死刑复核...
死刑立即执行由谁复核
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权可作如下概括:1.除最高人民法院判处的死刑案件外,各地对刑法分则第一章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判处死刑的案件,高级人...
对判决死刑的案件由哪一级人民法院核准
对判决死刑的案件由哪一级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是剥夺罪犯生命的一种最严厉的刑罚。我国死刑的适用,历来都采取极其慎重...
拨开历史的迷雾:再看死刑复核权
死刑核准权从1979年,《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核准死缓核准权的下放,到1983年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将杀人,强奸,抢劫,爆炸,重大暴力犯罪案件的核准权再一次下放于高级人民法...
我国古代死刑复核制度的特点
中国古代的封建统治者,往往同时采取死刑复核制度和死刑复奏制度两大模式来将死刑案件的决定权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中。考虑到法律史学界和诉讼法学界长期以来在死刑复核制度与死刑复奏制度的历史嬗变及其相互关系问题...
人民日报:没有个案公正 哪来司法公正
幸亏当年被冤枉的人被判的是死刑缓期执行,如果判的是死刑,立即执行,人死无法复生,再纠错也无济于事。尽管当地法院对此案已立案复查,并表示“有错必纠”,但这迟来的纠错永远无法弥补错案给无辜者及其家属身心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