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货人约定不明确滞期费用谁担
〖提要〗本案承运人以其在装货港的滞期费尚未收取为由,留置提单记名收货人的货物。我国海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如无提单明确记载,收货人不承担在装货港发生的滞期费。本案提单记载不明,承运人留置货物于法无据。〖案...
海事赔偿责任限额计算
一、关于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中对人身伤亡赔偿责任的计算和对非人身伤亡赔偿责任即财产损失的计算应分别进行,当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不足以支付全部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的,其差额应当与非人身伤亡...
海事法院死亡赔偿判决书
厦门海事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厦海法事初字第37号原告魏聪X,男,1976年8月2日生,汉族,住福建省漳浦县。委托代理人王**,福建**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杨**锦,福建**律师事务所律师。...
无单放货引起的一场争端
(以上公司名称均为化名)案情:某进出口公司(原告)作为托运人将5份外贸合同项下的货物交由某货运代理公司(被告)承运,货运代理公司向进出口公司签发了一式三份的正本提单,提单载明的托运人为原告,并且指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