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事法院福州法庭管辖范围
一、厦门海事法院福州法庭管辖范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厦门海事法院福州法庭管辖范围包括南自福建省与广东省交界处、北至福建省与浙江省交界处的延伸海域,其中包括东海南部、台湾省、海上岛屿和福建省所属港口...
内河船舶是海事法院管辖吗
一、内河船舶是海事法院管辖吗内河船舶是不是海事法院管辖,应当区分船舶所在航道是否通海并结合船舶吨位对内河船舶进行划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
海域使用权指的是什么
所谓海域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和颁发的海域使用权证书,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使用一定海域的权利。海域使用权都是为经营目的而设立,取得海域使用权的,都是从事经营活动的法...
公海的概念、法律地位及法律制度
一、公海的概念公海是指“不包括在国家的专属经济区、领海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内的全部海域”。二、公海的法律地位根据《海洋法公约》第87条,对沿海国和内陆国而言,公海自由包括:①航行自由;②飞越自由;③铺设...
商事仲裁审限最长是多久
商事仲裁审限最长是多久依照《仲裁法》第74条的规定,商事仲裁时效适用相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具体包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
海商法56条限制赔偿责任是什么
《海商法》规定的赔偿责任限制,是指船舶所有人和经营人或承运人对运输中产生的财产或货物灭失或损坏和人身伤亡的最高赔偿额。考虑到水路运输的特殊风险,有关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定了赔偿责任限制以利水运事业的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七百三十五次会议讨论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海事审判实践并参照国际惯例,对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案件的财产损害赔偿规定如...
在建船舶属于海商法调整吗
在建船舶属于海商法调整吗依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在建的船舶产生海损或者抵押等的问题时,由海商法进行调整,依据海商法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条 为了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维护当事人各...
海商法托运人有哪些义务
海商法托运人有哪些义务依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托运人的义务包括妥善包装、向承运人保证货物的正确性、办理有关货物运输的手续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六十六条 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当妥善包装,并向承运人保...
怎样确定船舶经营人的概念
我国海商法并没有规定船舶经营人的概念,海商法理论对此有不同的解释,如有的论著认为“经营人是指承运人、多式联运人、经纪人等”,有的学者则认为船舶经营人一定是实际占有或控制船舶并获得收益的人,而且对外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