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介绍

  2020-07-18   |   290人看过

一、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

现金流量表是以现金为基础编制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现金等价物。这里,现金等价物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通常指购买在3个月或更短的时间内即到期或即可转换为现金的投资。但不同企业等价物的范围也可能不同,企业应当根据经营特点等具体情况,确定现金的投资,确定现金等价物范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确定现金等价物的会计政策,并一贯地保持这种划分标准。

现金流量是指企业的现金流人与流出,现金产生的原因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三个方面。经营活动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经营租赁、购买货物、接受劳务、生产产品、交纳税款等,其产生的现金流量代表企业运用经济资源创造现金的能力,便于分析一定期间内产生的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的差异程度;投资活动指企业长期资产以及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的购建和处置,如股票、债券的取得与收回、购建和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其产生的现金流量,代表企业运用资金产生现金流量的能力,从而发现其对企业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程度{筹资活动包括吸收权益性资本、发行债券、借入资金、支付股利和偿还债务等,其产生的现金流量,代表企业筹资获得现金流量的能力,从而可以分析筹资产生的现金流量对企业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程度。

二、现金流量表的格式

现金流量表由正表和补充资料两部分构成。

(一)正表有五项内容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筹集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按其直接法编制的。

(二)补充资料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也就是说,要在补充资料中采用间接法报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信息。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正表第一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补充资料第一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应当核对相符,正表中的数字是流入与流出的差额,补充资料中的数字是期末数与期初数的差额,计算依据不同,但结果应当一致,两者应当核对相符。在我国,现金流量表的列报,通常要求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在主表中采用直接法列报,在补充资料中采用间接法列报,以便使主表资料与补充资料互相核对,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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