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被无故裁员该如何维权

  2020-07-18   |   244人看过

一、医护无故被裁员该如何维权

如果用人单位裁减人员为经济性裁员的,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而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的应为违法解除,可以主张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所在单位属于经济性裁员,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若您所在单位依法履行了正常程序,那么单位就不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是与劳动者单方协商解除,协商不一致而单方强制解除劳动关系时,您认为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主张用人单位向您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

二、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下列的要求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就是律聊网小编对“医护无故被裁员该如何维权”所进行的解答,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律聊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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