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有锁定期吗

  2020-07-18   |   156人看过

私募基金有锁定期吗

私募股权基金(PE)是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对象募集资金而组成的主要对未上市公司进行投资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通过股权回购、兼并收购、公开上市和清算破产等几种方式实现盈利。其中,公开上市是最为成功的盈利模式。诸多投资者寻找境内优质企业进行上市前的投资并牟取在短时间内上市后退出获取丰厚回报。在此过程中,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锁定期(或称“禁售期”)的长短决定了其盈利预期和回报效率,成为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时所考虑的关键问题之一。

相关知识:私募基金的锁定期是怎样的

(一)首发上市后退出的锁定期

根据私募股权基金在首发上市前进入的时间和所取得法律地位的不同,其锁定期也不同。

1、作为发起股东

如果私募股权基金作为发行人的发起股东的,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时发行人尚未进行股改,因此在股改后自然成为发起人。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因此,私募股权基金作为发起股东在首发上市后至少一年内不得转让。

2、作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如果私募股权基金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这种情况发生比较少,一般私募股权基金不会占发行人的控股地位,但不能完全排除这种情况的发生可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5、1、4条款的规定,“发行人向本所申请其股票上市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同上。

3、作为增资股东

私募股权基金在发行人首发上市前通过增资扩股方式进入是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拟上市企业的主要方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5、1、4条款的规定,“发行人在刊登招股说明书之前十二个月内进行增资扩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该部分新增股份。”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与同上。

4、作为受让股东

私募基金在发行人首发上市前通过受让其他股东的股份进入也是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重要方式。对于首发上市前12个月内以股权转让方式取得股份的私募基金,对该类股份的锁定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5、作为转增、送红股视同增资扩股

私募股权基金也可能在投资后及在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前十二个月内通过发行人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或发行人的送股取得新股。对该类股份的锁定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多是上市公司的自愿承诺。

(二)境外战略投资者退出的锁定期

如境外私募股权基金作为战略投资人投资我国上市公司的,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应符合以下要求:  取得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三年内不得转让。”

这里的战略投资者是指对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和股权分置改革后的新上市公司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中长期战略性并购投资人。这不仅仅包括首发、公开增发和非公开增发时引进的战略投资者,还包括通过股权协议转让等其他方式引进的战略投资者。可见,对战略投资者来说,不管以何种方式进来,锁定期都是三年。

因此,私募基金也是有锁定期的,这是相关的规定,锁定期是由法律进行规定的,按照不同类型的私募基金规定的锁定期也是不一样,大家可以根据这点来进行了解,才能更有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聊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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